轉型金融的實踐探索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央行和政府組織圍繞轉型金融開展實踐。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制定的《綠色轉型債券框架》提出,轉型債券要滿足四方面要求:資產必須在實施公司氣候治理戰略的范圍內;資產必須有助于其所在國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目標;資金必須用于能源效率、資源效率、可持續基礎設施等中的一項或多項;脫碳目標或資源效率績效必須超過行業平均水平。星展銀行制定《可持續和轉型金融框架和分類》指出,支持的資產必須滿足《巴黎協定》軌跡,取代更多碳密集型選擇,遵循IEA可持續發展情景的指導;借款人必須在過去12個月內表現出以下情況之一:從碳密集型活動中撤資,開展有助于綠色或降低碳密集型活動的業務或研發,證明排放強度降低超過國家或地區來實現脫碳行業平均水平。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政策和市場發展迅速。根據人民銀行公布的數據,2021年末,我國綠色信貸余額16萬億元,居全球第一,但在我國銀行業信貸總額中的占比僅為8.3%。這意味著,在當前的綠色金融體系下,我國經濟活動的主要部分,仍未被納入在綠色金融支持的范圍,特別是高碳行業的企業扔很難獲得綠色融資的支持。考慮到“雙碳”目標是涉及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轉型,只聚焦于狹義的綠色金融,顯然無法充分發揮金融對低碳發展的支持作用。
在這種背景下,我國逐步加強了對轉型金融問題的關注。2021年初,中國銀行(3.060, -0.01, -0.33%)和中國建設銀行(5.600, -0.01, -0.18%)分別發布《轉型債券管理聲明》和《轉型債券》框架,明確定義了轉型債券并給出了合格項目類別。2021年1月,中國銀行成功定價發行轉型債券(包括5億3年期的美元債券和18億2年期的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天然氣發電以及水泥廠余熱回收項目等。2021年4月,中國建設銀行在新加坡發行了20一元人民幣兩年期轉型主體債券,涵蓋項目包括電力、燃氣、蒸汽、制造和鋼鐵行業等。
2021年4月,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圖慈湖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并發布了《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十問十答》,指出,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是指將債券條款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目標相掛鉤的債務融資工具,并將掛鉤目標分為關鍵績效指標(KPI)和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截至2021年末,國內共有21家主體發行25只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債券發行規模合計353億元。
2022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在年度研究工作
會議提出,要以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為主線,繼續深化轉型金融研究,實現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序有效銜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舉措。我國轉型金融的研究和實踐有望加速。
總體上來看,全球范圍內,對轉型金融的研究和實踐都還處于初級階段,轉型金融的產品和規模相對有限,主要集中在對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方面,且融資工具以債券為主。在我國仍以間接融資占據主導的金融結構下,顯然無法充分發揮轉型金融對經濟社會低碳發展的支持作用。此外,管理轉型風險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在金融機構層面的管理、產品創新能力培育上,仍有較多的工作需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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