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林覆蓋率66.8%,連續42年位居全國首位。針對林地資源如何更好有效利用,福建監管局近期對中央在閩銀行助力福建各地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貫徹中央一號文件“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的情況進行了調研,匯總如下。
一是創新質押方式,詮釋“兩山”理論。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創新質押方式,以順昌縣國有林場42.4萬畝林地產生的
碳匯收益權作質押擔保,為林場日常經營中產生的農藥化肥、林木培育等資金需求提供流動資金貸款500萬元,貸款將于近期投放。國內
碳匯價格與歐美相差較大,該林場近期啟動歐洲碳匯項目,目前在掛牌公示階段,預期林場碳匯收益估值增加,未來將提升林場融資能力。“兩山”理論的較好詮釋,助力環境保護和項目收益并軌前行。
二是創新融資模式,推動“三變”改革。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借助南平市森林資源的稟賦優勢,創新嘗試“市帶縣”的PPP融資模式,實現儲備林項目授信額度170億元,累計投放19億元。該項目還通過林地租賃、就業增收以及合作造林等方式惠及近400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改革舉措。
三是創新碳匯產品,護航“
碳中和”進程。國壽財險福建省分公司立足于碳匯
方法學研究,將自然災害造成的森林固碳量損失換算指數化,創新開發了林業碳匯指數保險產品。該產品將于近期在龍巖市落地
試點,為福建“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保駕護航,提供碳匯損失風險保障2000萬元。
福建特有的資源稟賦使其成為
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的孵化器,對此,福建監管局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完善
碳排放交易市場的設計。形成有效市場需有制定碳匯封頂總量的頂層設計,形成
碳市場價格信號,有效價格促使私人投資流入,反哺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市場化。二是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前期可加大激勵力度,如提供
綠色信貸、債券的貼息、補助、補貼,設立政策性綠色產業基金等,扶持低碳企業發展,引導高碳企業轉型,緩解后期壓力。落實“誰污染誰買單,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完善行業標準,在有效市場中加入
碳配額,統籌制定各行業
碳排放量,使用兼并重組的方式抵消微觀主體負外部性,并將行政管理辦法上升至國家立法層面,形成強制約束力。三是建立金融風險防范機制。金融機構應合理研發、推廣金融衍生品,如為微觀主體提供
碳期貨等創新金融產品進行套期保值,并做好低碳信貸風險防控機制,確保在加大支持綠色產業的同時,保持乃至加厚風險“緩沖墊”。四是縱橫交互做大
碳市場份額。縱向深入發掘碳匯供給,利用豐富的海洋資源,開“藍色碳匯”之源;橫向拓寬國際市場,加速與歐美碳匯市場接軌,實現碳匯利益最大化,為國有資本增值和為低收入人群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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