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是非常基礎的工作,易綱行長對這個問題高度重視,在多個場合都作了重要闡述,這也是我們過去幾年推動
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任務。及時有效的金融機構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有利于貸款企業更加重視
綠色金融發展,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綠色領域。另外,高質量的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是金融機構做好環境壓力測試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也是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進行相應的風險管理、審慎管理的依據。
中國早在2017年就開始了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
試點工作。當年的中英經濟財金對話就鼓勵兩國的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
試點,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和倫敦金融城合作建立了工作組,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索。到目前為止,中方已經有15家機構包括觀察員加入到試點中,一些好做法已經具備推廣價值。環境和氣候信息披露離不開綠色金融標準的制定,只有在充分準確的綠色金融標準基礎上,才能夠進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才具有可比性。
《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是我們制定的第一批綠色金融標準之一。目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已先行試用這個指南,部分試驗區已經實現了轄內金融機構環境信息全披露。下一步我們會加大力度,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從披露范圍、披露內容、披露精細度等方面循序漸進地做好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