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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 項目和“
碳金融”是隨著國際
碳交易市場的興起而走入中國的,在中國傳播的時間有限,國內許多企業和政府還沒有認識到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
·國內金融機構對“碳金融”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等尚不熟悉,
節能減排項目在企業里一般都是技改項目, 它給企業帶來的是費用的減少而不是收益的增加,這點對銀行來說缺乏吸引力
– 在現行管理體制下金融機構只能開展對減排項目的貸款融資等業務,碳現貨、期貨與相關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廣闊領域仍未被允許開放
– 中國尚處在整個碳交易產業鏈的最底端,盡管中國是未來低碳產業鏈上最有潛力的供給方,卻仍不是定價方
·中國創造的核證減排量被發達國家以低廉的
價格大量購買后,通過金融機構的二次包裝和開發,成為
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及擔保產品并進行交易
·另一方面,目前碳交易市場的主體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中國碳交易機制體系尚未建立,碳交易市場的交易規則、指標出售價格目前仍主要由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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