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創新已成為綠色金融發展重中之重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取得了較大成績,但發展仍然相對緩慢。美國的實踐經驗表明,制度體系的構建和體制機制的創新,是綠色金融可持續推行的重要保障。未來,更有效地推行綠色金融需要從制度創新著力。
目前,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正穩步推進。在《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這一頂層架構設計的指引下,綠色金融制度建設不斷發展,綠色信貸制度越來越完備。
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3月份,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及解釋說明文件,以進一步厘清綠色產業邊界。該《目錄》首次從產業的角度全面界定了全產業鏈的綠色標準與范圍,是我國綠色金融標準建設工作中取得的一項重大突破。
“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將成為下階段核心任務之一。”魯政委認為,《目錄》屬于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中“綠色金融通用標準”范疇,有了綠色產業目錄這一通用標準,綠色信貸標準、綠色債券標準、綠色企業標準以及地方綠色金融標準等其他標準就有了一個統一的基礎和參考,有助于金融產品服務標準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訂。隨著綠色金融各項標準的不斷出臺與落地,將有效促進和規范我國綠色金融健康、快速發展,我國綠色金融將迎來標準的逐步統一。
與此同時,另一個值得關注的趨勢是,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政策開始走向“實質化”。《中國綠色金融分析政策報告(2019)摘要》顯示,截至目前,與綠色金融相關的各類政策超過510條,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個大陸省級行政區(除港澳臺外)均發布了綠色金融政策,并有20個省級行政區發布了綠色金融專項政策。
今年5月,央行發布《關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分析人士認為,該《通知》是人民銀行在推動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通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發展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加強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
在此推動下,地方不斷出臺實質性激勵政策,包括對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提供貼息,發行補助、擔保補貼等降低綠色金融成本政策,提供損失分擔、設立擔保基金的風險分擔政策,對綠色債券發行人和投資人提供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以及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和綠色產業基金直接投資綠色產業的投資政策等。
“未來可以考慮更多的綠色金融激勵政策,以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采取監管創新和產品制度創新,來激發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魯政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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