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成熟完善的碳金融體系是一個健康的碳市場重要的組成部分。碳金融產品和服務能夠為交易主體提供風險控制的手段,也可促進碳資產的形成并優化碳資產管理,為基礎性的碳配額現貨市場增加流動性,從而深化碳交易制度的優勢,使之成為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性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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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體系在我國碳市場建設過程中同樣受到重視。2014年起,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湖北等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先后推出了近20種碳金融產品。但受制于各試點交易體系不完善、相關政策和交易規則的諸多不確定性,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影響力比較有限,可持續性和可復制性不足,成為我國碳市場建設中的一塊明顯短板。因此,魯政委和湯維祺在研究中表示,全國碳市場啟動后,需要重點解決各市場衍生品交易工具整合的問題;針對非標準遠期以及掉期合約等場外交易的衍生品,也需出臺針對性的監管規則,避免投機行為放大市場風險。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隨著全國市場的啟動,我國碳金融體系的市場規模和流動性都將大幅提高,交易主體和需求種類也將更趨多元化,碳期貨的束縛將消失,可交易的碳金融衍生品有望迎來井噴,全國碳市場將為碳金融體系的發展提供重大機遇。
此外,金融機構的參與是碳交易市場不可或缺的部分。除國際碳市場中的銀行、基金之外,引入機構和個人投資者不僅能夠提高市場流動性、強化價格發現功能,還能夠通過開發碳基金、碳信托等衍生服務,為企業參與碳交易提供便利,充分挖掘碳資產的市場價值,從而深化碳配額的基礎市場,構建多層次的碳金融體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興業研究認為,全國市場啟動后,一方面需要統一已有管理規定、填補空缺的管理規則,同時還需要推廣有關機構現有參與碳金融市場、開發碳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經驗,引導更多的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真正推動我國碳市場及碳金融體系深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