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披露融資碳排放的數據來源
此前我們在《金融機構融資碳排放的計量方法分析——以匯豐為例》中提到了融資碳排放數據的處理。融資碳排放的數據來源主要是兩個方面:
從匯豐系統獲取財務數據確定歸因因素
金融機構融資碳排放核算的范圍主要包括,商業貸款、貿易和應收賬款融資,根據PCAF指南在交易對手層面進行計算。融資碳排放的方式為:資產負債表融資的排放=歸因因素×交易對手排放。歸因因素為交易對手融資金額(分子)與融資交易對手的經濟價值(分母)之間的比率。
因此,該類財務數據主要從匯豐系統中獲取。財務數據包括交易對手財務報表中的信息或基于交易對手市場價值的信息。該數據既用于估算交易對手排放量,也用于將排放量歸因于匯豐。
關鍵屬性是收入或年銷售額、總債務、總股本和總資產。收入是指根據年度損益表,一年內通過銷售產品獲得的金額,并將其作為估算排放量的代理方法的一部分。未償債務總額是指交易對手根據年末資產負債表借入的金額。在無法獲得EVIC的情況下,總債務、總股本和總資產被用作歸屬因子的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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