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大鵬管理局委托,深圳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排交所”)于2019年11月承接了“海洋
碳匯核算指南及2018年度大鵬新區海洋
碳匯清單編制”項目工作,現已完成全國首個《海洋碳匯核算指南》的編制,同時完成了2018年度大鵬新區海洋碳匯清單編制。
完成全國首個《海洋碳匯核算指南》的編制
排交所在參閱《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濕地指南、《沿海濕地創造
方法學》、《潮汐濕地和海藻地修復
方法學》及深圳市大鵬新區海域相關研究等百余篇海洋碳匯領域權威文獻的基礎上,秉承本地化原則,根據大鵬新區海域特征,篩選出紅樹林、鹽沼澤、貝類、藻類及浮游植物等7個碳匯類型,11項碳匯指標,并明確了其數據來源與途徑,確認適用核算的17項排放因子取值,為海洋碳匯的核算提供了適用的核算方法學和質控指引。
在本地化原則的基礎上,開展延展性研究,探索更廣泛的適用可能,構建具有紅樹林濕地、貝藻類養殖活動等相同特點濱海地區海洋碳匯核算的示范模板。
本地化與普適性兼具的《海洋碳匯核算指南》,切實提高了編制碳匯清單的科學性,形成了全國首個具有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海洋碳匯標準體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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