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獨特設計
可規則調整的固定總量
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2013-2015年期間的排放總量約為1.32億噸(約每年4000萬噸配額和三年 1200萬噸的碳抵消信用),其中配額總量為1.2億噸。為適應增長中的經濟體對排放增長的需求,同時有效控制排放量增長,防止價格劇烈波動,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設置了固定的排放總量,并采取以下一系列獨特的措施:
1.為新進入企業預留相當于年度配額總量2%的免費配額
2.初次分配和調整分配均為免費分配,且兩者之和超過配額總量的90%
4.根據控排企業實際生產和碳強度數據為控排企業進行配額調整,可免費增發最高相當于年度配額總量 10%的配額
5.未實現碳強度目標的控排企業獲得的免費配額將由政府按照實際生產情況進行扣減
6.預留相當于年度配額總量2%的配額用于價格暴漲時定價出售,以增加供應穩定
碳價
7.政府可在價格暴跌時從碳市場回購最高相當于碳市場有效流通配額數量10%的配額,以減少供應穩定碳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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