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參照發電行業成熟的建設管理經驗,在擴圍專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編制形成了《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首次擴圍所覆蓋的行業與擴圍的時間節點。
全國碳市場自2021年7月正式上線交易以來,至今已歷時3年。市場總體運行平穩,制度體系日趨完善,數據質量逐步提高。
此次擴圍工作將會對全國碳市場和納入行業帶來哪些影響?納入新行業還需注意哪些問題?
提升市場活力
有業內人士指出,全國碳市場正處于第三個
履約周期,整體運行平穩,但因交易主體相對單一,不利于減排激勵機制的形成,目前仍存在碳市場活力不足、交易扎堆等問題。
對此,生態環境部持續開展擴圍的專項研究。今年上半年,生態環境部接連發布《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鋁冶煉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鋁冶煉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水泥熟料生產》等文件征求意見,為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覆蓋范圍做好準備。
本次《征求意見稿》指出,將分兩個階段做好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實現積極穩妥有序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范圍,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體完善碳定價機制,優化
碳減排資源配置,降低全社會
碳減排成本,推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南開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副院長徐鶴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根據《征求意見稿》,2024年將成為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首個管控年度,年度溫室氣體直接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單位作為重點排放單位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此次擴圍新增重點排放單位約1500家,覆蓋排放量新增約30億噸。擴圍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排放量占全國總量的比例將達到約60%,較之前提升20%。“此次擴圍納入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將改善參與主體同質化的現狀,完善
價格發現功能,提高碳市場運行效率和整體影響力。”
南華大學
碳中和與核能發展創新研究院院長張彩平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擴圍有利于引導社會資本流向和推動
綠色金融發展。碳經營主體的擴圍使得
碳價能更有效發揮信號作用,推動公共和私人的金融資本直接或間接融入到企業的減排項目中,滿足企業的減排資金需求,從而推動宏觀經濟體系的
綠色轉型。”
機遇挑戰并存
對于被納入的行業來說,納入管控既會給行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也會因此承受履約帶來的壓力。
“水泥、鋼鐵、電解鋁行業是典型的高耗能行業,近年來相關技術和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具備納入
碳交易市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納入
碳交易市場管控能夠直接激發企業減排積極性,促使企業從戰略層面關注碳排放管理,是綠色轉型的新發展機遇。”徐鶴表示。
“為了將企業配額盈缺率控制在較小范圍,在2024年-2026年擴圍啟動實施階段,國家采用強度控制原則實施配額免費分配,這一點與發電行業的分配思路相同。”徐鶴表示,“未來,配額分配方法將以推動碳強度下降為目標逐步優化,適時引入有償分配機制。因此,對于此次擴圍的三大行業,不僅要著力提升綠色技術水平,還要從長期角度出發謀劃低碳轉型路徑,在面臨碳成本增加的情景下提升自身競爭力。”
中國歐盟商會碳市場工作組副主席靳博陽也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新納入的行業配額依然會采取免費發放的方式,這些行業的第一個履約期的配額理應較為充足;同時這些新納入企業的
碳資產管理策略大多處于摸索階段,在進行配額交易時通常較為謹慎,因此預計新行業的納入不會對碳價造成太大影響。但納入碳市場將給行業帶來減排的緊迫感。通過企業對未來碳價
走勢和碳市場政策的預估,碳市場新納入企業將會對自己的減排路徑有一個新的規劃,可能會提前加大對于減排項目的投入。同時,對于受歐洲碳邊境調節機制影響較大的鋼鐵等行業,部分出口外向型企業或許會寄希望于通過中國碳價的增長來抵消部分應繳納給歐盟的碳邊境調節稅。”
多方共同努力
《征求意見稿》指出,擴圍工作兩個階段包括啟動實施階段與深化完善階段。在啟動實施階段,以夯實碳排放管理基礎、推動企業熟悉市場規則為主要目標,培育經營主體,完善市場監管,提升各類主體參與能力和管理水平。
當前已有地方
試點碳市場率先將覆蓋范圍擴展到鋼鐵、水泥、石化等高排放行業,為全國碳市場擴圍提供了
碳配額分配、碳交易產品開發、碳市場監管等方面的豐富經驗。但從覆蓋范圍來看,全國碳市場涵蓋全國多個地區,涉及更大的碳排放總量和更多的參與者,擴圍工作也將面臨更大、更復雜的市場環境。
在靳博陽看來,碳市場管理部門對于新行業納入的總體態度是“成熟一個行業,納入一個行業”,因此明確行業是否足夠成熟是接下來各方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行業成熟度主要體現在行業碳排放數據質量、配額基準線的確定方法和碳排放MRV體系的建設等方面,而這些需要多個利益相關方通力配合完成。與此同時,擴圍后的碳市場中,不同行業之間的配額交易模式對碳價造成怎樣的影響也同樣值得關注。”
張彩平建議:“我國碳市場目前流通的碳資產以配額現貨為主,國內自愿碳減排交易現貨作為補充。納入企業參與碳市場的主要方式是碳配額
買賣,因而企業主動參與碳市場的途徑有限。為了進一步提高碳市場活躍度,還需要開發多元化的金融產品,增加企業參與碳交易的機會。”
徐鶴認為,2024年5月開始施行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管理提供了明確法律依據,特別提出了碳排放數據質量監管要求。在擴圍行動中,還應加強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以高質量數據保障碳市場運行健康、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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