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我國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
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制度創新,也是落實我國碳達峰、
碳中和的核心政策工具。截至12月22日,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累計成交額突破100億元大關。全國
碳市場正式上線以來,共運行350個交易日,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2.23億噸,累計成交額101.21億元。在交易市場層面實現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同時,對促進企業溫室氣體減排,強化社會各界低碳發展意識,也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彰顯了我國積極踐行“雙碳”目標的決心。
市場交易運行平穩
我國碳市場建設始于地方
試點,2011年10月,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地方
試點工作,地方試點從2013年6月先后啟動了交易。2020年底,我國正式啟動全國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到2021年6月,試點省市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4.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114億元,有效促進了試點省市企業溫室氣體減排,也為全國碳市場建設進行了有益嘗試。
“自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我國就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院長馬文杰表示,
碳交易市場上線以來不僅交易規模逐步擴大,成交
價格也在55元/噸至62元/噸之間穩定波動,這對于一個剛成立一年多的碳現貨交易市場而言是值得肯定的。
“作為一項政策工具,建設全國碳市場是落實我國雙碳目標‘1+N’政策體系的市場出口,其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安永大中華區能源資源行業聯席主管合伙人朱亞明表示,處于運行初期的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基礎建設工作扎實推進,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第一,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推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管理規則,出臺并升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核查技術指南等指導性文件。第二,順利完成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配額分配和清繳工作,配額履約完成率高達99.5%。第三,扎實開展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工作,強化數據管理,提升數據質量,構建了信任基礎。第四,探索交易產品和市場功能的豐富和提升,大力開展宣貫和培訓工作,積蓄做好能力儲備。
“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一年以來,總體運行平穩,價格穩中有升,交易量也滿足了控排企業的履約需求,符合碳市場作為減排政策工具的預期。”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與
會計學教授芮萌表示,全國統一碳市場可以促進企業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即將原來由社會買單的溫室氣體排放產生的不良后果,通過
碳配額與碳交易的形式轉化為由企業自身買單。目前,高能效企業通過碳交易獲得更多競爭優勢,從而激勵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升級實現
節能減排,推動產業結構向低能耗、高附加值方向優化升級。
優先解決主要矛盾
現階段,全國碳市場交易只納入2000余家電力企業開放,外界對市場擴容的呼聲較大。對此,芮萌表示,我國建立碳市場,主要目的是降低參與企業的碳排放強度,降低排放增速。“我國碳排放量最高的行業是發電供熱行業,占國內碳排放總量的46.33%,同時,發電企業碳排放量大,各類數據比較規范,管理水平也較高,選擇電力行業率先啟動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工作符合我國國情。”芮萌說。
當前,我國能源系統的低碳轉型實際上是供需兩側同時發力,碳市場建設也應該適應行業轉型需要,不但從發電側(火電發電企業),也應從用電側包括鋼鐵、建筑和化工等重點節能減排領域推動入市交易,上下游聯動,活躍市場交易,更加準確地反映能源供需平衡情況,形成真實價格信號。
朱亞明認為,當前,火電行業中短期內因為保供和轉型等任務,財務壓力較大,難以獨立承擔推動碳市場健全和發展的使命,在客觀上也需要其他行業企業參與。“更多行業企業參與履約交易和自愿減排量交易,一方面可以更早地為政策完善提供依據,另一方面可以為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提供更為全面和完整的市場分析。”朱亞明說。
從國際經驗看,發電行業是各國碳市場優先選擇納入的行業,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大、煤炭消費多,率先納入可以同時起到減污降碳的協同作用。“電力是具有決定性的重點減排領域,在市場建設初期應當集中精力解決主要矛盾、積累經驗,進而逐步推廣和深入。”朱亞明介紹,我國一直在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等高排放行業開展數據核算、報送和核查工作,生態環境部也曾明確表示,在發電行業碳市場健康運行以后,將進一步擴大碳市場覆蓋的行業范圍。
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披露的數據顯示,全國碳市場自開市以來,每個交易日均有成交,其中一個特點是交易量隨履約周期變化明顯。履約期前交易量顯著提升,但在履約期結束后,市場總體交易意愿下降,成交量明顯回落。因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保證和提升碳市場流動性,是當前市場發展關鍵的問題之一。
“目前,我國碳交易方式限于現貨交易,交易目的以控排企業的履約需求為主,因此,客觀上造成市場換手率低,流動性、活躍度相對不足的局面。”馬文杰表示,從發達地區碳交易市場來看,歐盟碳交易的重點方式聚焦于
碳期貨、碳期權等衍生品交易,市場整體具有更強的金融屬性和價格發現功能。
“如果
碳價格的發現功能不足,導致定價不合理或無法定價,就會導致基于碳配額的碳金融產品難以發揮出質押、回購、信托等一些應有的金融屬性。然而,只有碳金融等衍生品市場逐漸成熟,才會激勵更多民間資本參與綠色金融,進入減排行業。”馬文杰說,全國碳市場除了要高舉助力減排的大旗以外,也要逐步釋放出經濟效益和激勵效果,豐富交易主體,吸引合規的機構投資者,穩步提升市場流動性。
值得一提的是,為優化碳市場建設,上海近日推出了《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將中小微企業與公眾的減排行為進行記錄、量化,并通過交易變現、政策支持、商業獎勵等消納渠道實現其價值,以引導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比如,在未來,通過公眾減排行為的記錄、量化、核定產生的減排量,可作為企事業單位、機構、社會組織等主體進入上海碳市場進行交易的產品;一些企事業單位、機構通過建設運行項目獲取減排量,也可進入上海碳市場交易,實現價值轉化;個人參與低碳場景,通過踐行減排行為獲取減排量用于自愿公益捐贈或轉換生成碳積分也可以兌換商業權益、金融產品和服務等。(記者 李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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