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配額發放方法和交易機制設計
相較于歐盟碳市場的總量控制,我國仍以強度控制為主要策略,以兼顧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全國碳市場采用標桿法作為電力行業配額發放的基準,即根據電力企業發電量的年終統計結果以及發電碳強度標桿核算企業當年應獲得的碳配額。由于數據統計結果報送的滯后性,全國碳市場的配額核定往往要等到履約前3個月才能確定(2021年的情況來看,9月30日完成配額核定,12月31日為履約清繳日)。因此,控排企業更傾向于臨近履約時間再根據最終配額核算的盈虧結果進行一次性交易,以規避提前交易可能帶來的
碳價波動與配額總量偏差的風險。
市場準入限制,一方面是指全國碳市場僅允許控排企業參與交易,暫不允許碳資產公司、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進入;另一方面指的是碳市場控排行業僅限于電力,尚未將鋼鐵、有色、化工、石化、建材、造紙等高排放制造業納入。限制碳資產公司、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進入碳市場的規定,在杜絕投機行為的同時,也抑制了套利行為對市場有效運作的積極作用,不利于資金規模的擴大和市場活躍度的提升。實際上,套利交易可以起到碳市場“潤滑劑”和“減震器”的作用。首先,套利可以消除或減弱市場壟斷力量,保證
買賣雙方的順利進出和及時匹配,從而增加碳市場的交易量,提高碳交易的活躍程度。其次,操縱市場、進行過度投機的交易者往往利用各種手段將價格拉抬或打壓到不合理的水平,并從中獲利。如果市場中有大量的套利者存在,過度投機行為就會得到有效抑制,大量套利行為的結果也將使碳價格回到正常水平。
碳市場覆蓋行業的同質化,不利于形成差異化的碳減排成本,失去了不同行業之間差異性產生的交易需求。碳市場機制的優勢在于,市場交易形成的碳價格信號將促使減排成本低的行業或企業進行實際減排并出售結余的碳配額,而減排成本相對較高的行業或企業通過碳交易購買碳配額抵銷其排放,從而完成減排任務。目前,我國碳市場僅納入了電力一個行業,行業內發電技術標準相差不大,減排成本整體而言較為趨近。同時,第一個履約期的配額發放較為寬松,大部分企業都有配額結余。兩方面因素共同導致碳配額買方需求不足,市場流動性和碳配額價格
走勢偏弱。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