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的跨年演講中,羅振宇宣稱,
碳中和很快就會成為以后舉辦大型活動的標配。并且,他身體力行地在此次跨年演講中實現了這一點——他的團隊購買了一筆國家核證自愿
碳減排量(
CCER),對沖掉這場跨年演講的排放量。
這筆原本被認為是增加了項目成本的支出,卻讓羅振宇找到了創新和優化的可能性,他發現,站在碳中和的視角下審視項目全流程,其中可以提升效率、節約成本的空間非常大。
見微知著。在當前的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下,碳中和已成為一個支點,將撬動前所未有的變革力。減碳不僅僅是一種新時尚,更是社會發展的新動力。
作為減碳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全國
碳市場的運行萬眾矚目。如今,在各行各業,
碳交易都是一門必修的前沿課,而發電行業則率先投入了實戰演練之中。盡管經歷了些許風波與動蕩,但全國
碳市場首個
履約周期仍于2021年12月31日平穩收官,交出的市場成績單既有可取之處,也暴露出許多問題。碳市場的下一步邁進,必將伴隨著諸多制度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能力建設。發電行業在首個
履約周期的實踐經驗與教訓,也將成為碳市場修正前路的重要依據。
履約大考
對于備受關注的全國碳市場而言,一經開市便取得“開門紅”并不讓人意外。但短暫的熱度過后,第二天成交量便嚴重下跌,市場迅速遇冷。全國碳市場上線一個月,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為702萬噸,累計成交額為3.55億元,這其中,首日成交量占比高達58%,成交額占比達59%。經歷了數月的低迷,2021年10月底,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做好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
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對企業履約作出了安排,企業交易意愿明顯增強。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數據顯示,2021年11月,全國碳市場總成交量為2302.97萬噸,12月更是成交量大漲,總成交量為1.36億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額76.61億元,累計成交量為1.79億噸;12月31日收盤價54.22元/噸,較首日開盤價上漲12.96%。履約比例達到了99.5%。
發電企業首次實戰大考,通過實際參與,完成從開立賬戶、核算核查、配額測算、配額分配到交易,以及最終清繳履約的全過程,發電企業對碳市場、碳交易的全鏈條管理有了更加全面的認識,并切身感受到碳市場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意義和影響。但部分企業對于碳市場運行的認識和準備不足,還需進一步適應其運行機制。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企業并不了解自身配額的盈余和缺口具體是多少,直到履約期臨近,配額存在缺口的企業急于求購,而配額富余企業受限于年底封賬等因素難以賣出。此外,出于對碳市場政策機制不確定性的憂慮,手握配額的企業普遍存在惜售心理。
國家能源集團龍源碳資產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魏子杰告訴記者,2021年煤價大幅上漲,電廠保供和經營壓力顯著增加,龍源碳資產制定相應策略,為電廠尋求低成本履約方案。總結企業履約中的難點,他認為,集團內不同履約企業之間在準備交易資金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從而影響企業交易履約進度;CCER抵銷政策出臺時間較晚,部分企業由于沒有及時開立CCER賬戶而未參與到該項業務中來;少數企業由于沒有對元素碳進行實測,按照高限值來計算排放量,導致配額缺口巨大。“建議主管部門為配額分配標準提供長期透明的政策,保持政策穩定,年初發放配額,以便控排企業實施年度交易,分攤年度排放成本。同時,為市場釋放明確的
價格預期,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引導市場定價機制的形成。”魏子杰說。
對于未能如期履約的企業,《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欠繳部分,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
從經濟懲罰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力度對企業很難形成震懾力。目前,生態環境部正積極配合司法部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盡快出臺,以更高層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場各項制度有效實施。相比經濟懲罰,更多企業在意的是未履約的記錄影響信用考核,進而使得貸款融資受限。
前路之憂
隨著履約期的結束,全國碳市場交易再度進入縮量狀態。碳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表現出明顯的“履約期效應”,不利于形成反映碳減排成本的真實信號,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有待提升。具體來看,全國碳市場單一行業、單一交易品種的現狀亟待改變。
對于其他行業何時納入全國碳市場,生態環境部曾作出規劃:按照“成熟一個、批準發布一個”的原則,在“十四五”期間,把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8大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未來,隨著其他行業陸續進入全國碳市場,屆時全國碳市場的配額總量有望達到70~80億噸,納入企業預計達7000~8000家,交易主體的增長將激發市場活躍度的提升,掛牌交易的
買賣價差將有所縮窄,市場成交量和成交額增加,市場流動性將逐步改善。
目前,火電企業是配額市場的需求方,而國內存量火電機組
節能減排潛力有限。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減量替代,是降碳和
綠色轉型的主要方向。業內人士認為,應充分考慮煤電企業在電力系統中的作用和實際經營困難,應適當控制行業整體配額盈缺量,減少企業負擔。后期隨著全國碳市場納入行業增加,應注重減排潛力差異,優化配額分配方式。除了參考總量減排目標和歷史排放情況外,還要根據不同行業的減排難度與減排潛力,差異化行業控排系數與市場調節因子。總體來看,目前的配額分配方案對實現全國碳市場運行初期的目標發揮了關鍵基礎性作用。但由于全國碳市場測試和運行時間均較短,配額管理制度還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從首個履約周期的市場交易來看,全國碳市場的市場換手率僅在2%左右,不僅低于區域
試點碳市場換手率5%,更遠遠低于歐盟市場的換手率400%~500%。對此,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志軒認為,換手率和活躍度并不是衡量碳市場的指標。碳市場建設最根本的目的,是通過市場化手段,促使控排企業以較小的經濟代價實現較好的減碳效果。“當然,市場活躍度太低,無法充分發揮價格發現功能,但全國碳市場處于發展的初期,不宜過快地引入機構和個人入場,應待相關制度、能力水平提升后再逐步放開,避免準入開放過快導致市場穩定問題。而當下的當務之急,是擴大全國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實現全社會低成本減排的碳市場目標。”王志軒說。
在碳市場履約中,作為配額市場的補充,CCER交易受到了市場參與者的青睞。2021年10月2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周期配額清繳通知,規定2021年可以使用CCER減排量抵銷企業碳排放,許多控排企業已通過CCER實現履約。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明確,CCER即對中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
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由于CCER管理實施中存在著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暫停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備案申請的受理。
CCER何時重啟,是碳市場發展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雖然CCER每年的抵銷比例僅為5%,在市場中的占比很小,但對于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等項目的帶動力較大,為非控排企業提供了進入碳市場的激勵機制。由于CCER備案已暫停五年,2021年履約期中CCER量少價高,多數存量掌握在機構手中,履約結束后,市場存量預測只有1000萬噸,遠遠不能滿足下一個履約期的需求,而未來CCER抵銷機制的走向尚不明確,影響企業交易決策。“市場對CCER的需求來自強制市場低成本履約和自愿市場碳中和兩個方面。強制市場方面,初期全國碳市場規模約45億噸/年,按照CCER抵銷比例5%計算,CCER需求量約2.25億噸/年。未來隨著八大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規模將達到70~80億噸/年,CCER需求將達到3.5~4億噸/年。自愿市場用于碳中和,按照30億噸規模,按10%使用CCER抵銷,預計年需求約3億噸。”魏子杰說,“因此,建議盡快發布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重啟CCER備案審批,對于可再生能源項目應納入國家或主管部門‘減排技術正面清單’,免額外性論證,簡化審批程序,爭取新開發的CCER能用于下一個履約期履約,同時加強新型減排
方法學開發,納入更多減排領域項目。”
碳市場交易的基礎,是要確保碳排放數據的真實準確。提升碳排放核查數據質量是碳市場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之一。
在生態環境部發起的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工作中,煤樣采制、煤質化驗、數據核驗、報告編制等是現場監督檢查的關鍵環節。魏子杰表示,對碳元素實測數據真實性、合理性是檢查的重點,其中入爐煤消耗量及工業分析數據準確性受到普遍關注。對火電企業進行培訓,規范燃煤碳元素綜合樣制備方法,做好采樣、制樣及留樣工作的同時對全過程形成流程性文件備查,采取全集團電廠煤樣定期送到專業機構統一化驗的方法校核數據準確度。
碳數據核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需要建立標準統一、規范明確的碳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相關原始數據監測和自動采集,利用創新手段,進行交叉核對,使證據邏輯自洽,提高碳數據搜集、處理效率和精準度。針對數據鏈條可能存在的人為修改,許多從業人員認為排放端安裝實時在線監測系統是杜絕此類問題行之有效的辦法。2021年12月22日,經國家能源局批準,電力行業標準《火電廠煙氣二氧化碳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DL/T2376—2021)公開發布,該標準作為首個二氧化碳排放連續監測行業技術標準,填補了我國發電領域碳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行業標準空白,進一步完善了發電行業碳排放監測核算技術體系,從技術標準層面為我國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奠定了核心基礎。
治理數據質量,需要制度完善和技術提升“雙管齊下”,應妥善解決煤耗指標考核和碳排放核算辦法制度打架問題,避免誤傷。隨著未來生產流程更復雜、過程排放更多樣的行業進入市場,碳排放監測核查體系建設所面臨的任務將更加艱巨。
對于控排企業而言,減排既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外在約束,也是自身產業升級的內在需求。值得關注的是,在全國碳市場起步的半年里,我國電力供應陷入多年未有的嚴峻形勢之中,電煤緊張,煤價高企,火電企業面臨保供應和促減排的雙重壓力。2021年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將市場化電價上下浮動范圍進一步放開至20%,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為
碳價通過電價進行傳導奠定了制度的基礎。促進能源低碳轉型,是電力市場和碳市場建設共同推進的目標。市場主要參與者同為火電企業,兩個市場建設高度相關。在能源供需預計未來持續偏緊的形勢下,通過電價對
碳價進行有效傳導,是打通價格機制、保障火電供應能力的迫切需求。目前,碳市場和電力市場均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二者共進可期,但也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