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成為三峽庫區首張林業碳票簽發后首例“林業
碳匯+生態司法”
碳匯賠償案件。
2022年10月,向某甲在秭歸縣九畹溪鎮與當地村民向某乙商議,由向某乙在本地聯系村民賣樹,由向某甲帶幫工負責砍伐并收購。兩人在明知賣樹的5戶村民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仍組織工人非法砍伐201株林木,蓄積總量49.22立方米,并由向某甲販賣至枝江某木材市場。
案件審理過程中,林業部門技術人員測算出碳匯損失量并出具意見書,參照全國
碳市場碳排放配額掛牌協議交易收盤價,計算出被告人造成的林業碳匯損失金額,并向其解讀森林資源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碳匯相關知識。經教育勸導,兩人自愿以認購林業碳票的方式賠償碳匯損失,認購89.45噸林業碳票,支付認購金8159元。此案成為全省首例在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林業碳匯的
案例。
宜昌森林面積126.68萬公頃,森林覆蓋率59.67%,森林生態系統碳儲量4389萬噸。林業碳匯項目在生態價值變現方面有獨特優勢。近年來,宜昌市充分發揮林長制引領作用,探索創新“林長+碳匯”機制,落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精神,選定長陽、秭歸兩地作為
試點縣。今年4月,在湖北省內率先開發地方林業碳匯產品——林業碳票,破解森林生態產品“難度量、難交易、難變現”的問題,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
同時,宜昌市林業和園林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宜昌市在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林業碳匯試點工作方案》,引導涉林案件違法行為人通過自愿認購林業碳匯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修復和賠償碳匯損失,建立湖北省首個“林業碳匯+生態司法”協同機制。
目前,宜昌正以長陽和秭歸為試點,推進林業碳票開發交易,建立“林業碳匯+生態司法”協同機制。下一步,將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一步豐富“碳匯+
會議”“碳匯+旅游”“碳匯+金融”等應用場景,不斷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生態補償制度,充分發揮森林多種功能,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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