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對杜某某濫伐林木破壞生態環境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杜某某賠償生態功能損失費4926.91元用于購買
碳匯,并補種樹木432棵等。記者從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案是湖北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要求被告購買
碳匯修復生態環境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調查顯示,去年8月20日至9月16日期間,杜某某在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在丹江口市土關埡鎮采伐楊樹144棵,立木蓄積59.0527立方米。今年8月1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對杜某某以濫伐林木罪判處刑罰。
檢方認為,杜某某濫伐林木數量多、范圍廣,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在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杜某某補植復綠、公開道歉基礎上,還應承擔賠償濫伐林木的功能損失費。十堰市人民檢察院為此專門委托十堰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對杜某某濫伐林木導致的生態功能損失進行評估,確定杜某某采伐林木所造成的碳匯價值損失額為4926.91元。
據悉,碳匯是指通過植樹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復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從而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的活動、過程或機制。碳匯補償是對生態修復的一種新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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