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溫室氣體排放比例結(jié)構(gòu)特殊,農(nóng)業(yè)是最大的排放部門,2010年約占47%,新西蘭排放貿(mào)易計劃(NZ ETS)在啟動初期(2008年)僅納入了林業(yè),后期相繼納入能源、工業(yè)加工等部門。
對于林業(yè),新西蘭沒有設定排放上限,它對排放源免費分配一定的排放配額,當排放超過免費配額是,可以從市場(如林業(yè)部門)購買新西蘭單位(NZUs),或者以固定價格購買政府簽發(fā)的配額。所有履約企業(yè)均在新西蘭排放單位注冊系統(tǒng)(NZEUR)完成注冊、配額分配、核算、簽發(fā)、交易等步驟,并建立了監(jiān)測計量核算系統(tǒng),如為參與者核算碳匯劃定核算區(qū)域、制作排放情況報表等。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 o m
森林被分為1990年前就存在的森林與1989年后新造森林兩類,這一分類與京都議定書相關(guān)規(guī)定也是一致的。
對于1989年后新造森林,其土地所有者可以選擇自愿參加碳交易并由新增的森林獲得免費配額,但是由于新造林不需要履約,因此無法由既有的林地獲得免費配額。對選擇參與碳交易的森林所有者,如果其所有的林地被注銷,則需要上繳配額(NZU),如森林被砍伐,可上繳京都單位,如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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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1990年前既有森林,則強制納入碳交易,并且可以一次性獲得免費發(fā)放配額,同時任何森林減少的行為都需要進行履約。對于森林減少的定義為從2008年開始,每5年內(nèi)林地面積減少超過2平方公頃。
強制納入的林地所有者可以用配額、京都單位(2015年5月31日前)或直接支付25新西蘭元每單位配額進行履約。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wǎng) tan pa i fa ng . c om
新西蘭對森林的納入本意是保護森林,增加森林碳匯。盡管森林減少的變化趨勢受的森林種植與砍伐周期的影響,從新西蘭公布的對碳交易實施效果的評估來看,森林保護有一定的成效。但隨著2011年國際碳信用嚴重供過于求,價格下跌,使得新西蘭國內(nèi)配額價格由 2011年的20新西蘭元跌至2012年的2新元,評估中也提到有部分森林所有者因配額或CER價格過低而砍伐森林。 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 t a npai fa ng.com
2014年5月,新西蘭國會通過了《應對氣候變化法2002》的修正案,規(guī)定林業(yè)在登記系統(tǒng)注銷林地時不能使用國際碳信用。此項措施使得碳市場對NZU的需求有所提升,推動了NZU的價格上漲到4新西蘭元以上,達到了近兩年來的新高。同時,對京都單位的使用也將在2015年5月31日結(jié)束。未來NZ ETS對減少了森林面積退化與砍伐的積極影響也將持續(xù)下去。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wǎng)-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