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2〕111號)要求,完成安徽省電力、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民航八大行業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報送的2021年度
碳排放報告及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核查、復查工作。
為做好
碳交易的基礎性工作,保障安徽省碳排放權交易和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報告工作的有序開展,確保核查工作科學合理、高效公正,現擬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安徽省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核查技術服務項目公開招標。中標人將對2021年度安徽省內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行業(以下簡稱“八大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進行碳排放核查和復核工作。
中標人的工作量確定:根據國家通知要求和省里工作安排,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全省八大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021年度的核查和復核任務。
二.服務內容及技術要求
(1)對企業進行技術輔導;
(2)審核企業監測計劃;
(3)核查企業提交的年度碳排放報告和補充數據表;
(4)編寫碳排放核查報告;
(5)內部技術評審;
(6)提交報告初稿;
(7)根據復查意見修改相關報告;
(8)提交碳排放核查報告正式稿。投標人提供開展上述各項工作的實施思路、方法和實施方案,方案應滿足投標文件要求,內容完整,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服務內容、技術要求和相關條件主要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做好2022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2〕111號)》《安徽省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編制和核查第三方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碳核查技術指南和核查規范的相關要求。
三.服務要求
1.根據國家建設全國
碳市場要求,對安徽省內重點排放單位提交的年度碳排放報告和補充數據表進行核查并對排放監測計劃進行審核,出具核查報告和監測計劃審核報告。或按照采購人安排,對第三方核查單位出具的碳核查報告和監測計劃審核報告開展復核工作。
2.投標人或其在本項目中指派的項目負責人及核查團隊成員應具備開展碳核查工作能力且具有豐富的碳核查工作經驗。至少配備1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并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符合要求的核查員不少于10人。核查團隊成員須為本單位正式在職員工,應熟練掌握碳核查技術指南,熟悉核查方法及核算方法。核查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或相關技術能力,有組織和參與過碳核查或類似項目的豐富經驗。所有項目成員合同簽訂前需提供符合規定格式的簡歷及在職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及2022年1月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職稱證明材料。核查團隊成員不得同時受聘于2家(含)以上的核查機構。投標人在合同簽訂簽應當按照要求提供本項目核查團隊成員名單和相關材料原件供采購人復核。
4.投標人應熟悉碳核查技術指南和相關要求,深入了解核查工作內容,核查過程規范、核查和核算方法正確,符合國家及安徽省的各項要求,核查結論準確。對核查工作的重點難點有著深刻的認識和理解,并加以具體的闡述。
5.投標人應根據國家及安徽省開展核查工作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每年度國家和省級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的要求為準)完成核查的各項工作并通過采購人驗收。根據上述要求制定科學工作計劃和合理時間進度安排。計劃及進度主要節點安排得當,保障措施有力,對計劃方案和進度安排出現的突發狀況有應對方案和應對能力。
4.服務質量要求:投標人應針對本項目提供具體的質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并明確管理層和核查人員的職責、分工、權限和任務。
(2)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核查活動管理,文件和記錄管理、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不符合及糾正措施處理以及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等相關制度。
(3)投標人具有嚴格的公正性管理制度,確保其不參與核查服務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確保其高級管理人員及實施核查的人員不參與任何可能影響其客觀獨立判斷的活動。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確保其相關部門和人員對從事核查活動時獲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并通過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落實保密管理制度。
5.后續服務:投標人應針對該項目提供相應的后續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的服務內容。
(2)完善的服務體系。
(3)明確的服務措施等。
四.服務響應能力要求
在碳核查工作開展過程中,采購人要求投標人在一定時間內(次數不定),針對企業需求、溝通答疑、意見反饋、報告修改、核查方法、數據校驗等情況,提出相關服務需求。投標人應當能夠迅速響應采購人提出的服務需求,并且具有相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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