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針對各國在氣候變化方面所承擔法律義務舉行的公開聽證會周一開庭。這次備受矚目的聽證會舉行至12月13日舉行,是國際法院的史上最大規模案件,預計將有創紀錄數量的口頭陳述提交給國際法院。
根據聯合國新聞網,此次聽證會旨在協助法院發布一份咨詢意見,明確各國在國際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的義務,以及違反這些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
聽證會將圍繞兩個問題進行聽證。 一方面,根據國際法,各國有義務采取哪些行動來保護氣候系統和環境,免受人為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如果政府的行為或不作為對氣候系統及其他環境部分造成重大損害,應承擔何種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聽證會涉及可能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嚴重的“小島嶼發展中國家”,以及受到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當代和后代成員”。
瓦努阿圖在2021年9月宣布,有意請求國際法院就氣候變化問題發布咨詢意見。該倡議得到了太平洋島嶼學生氣候變化組織的推動,旨在應對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方面的脆弱性以及全球氣候危機。
通過外交努力,瓦努阿圖成功推動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相關決議。去年4月12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正式將這一請求提交國際法院。
咨詢程序僅對聯合國5個主要機構和16個專門機構開放。盡管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可以就“任何法律問題”征求咨詢意見,但其他聯合國機構和專門機構只能就“其活動范圍內出現的法律問題”提出咨詢意見。
獲準參與程序的組織和國家,通常需要提交書面陳述。法院視情況決定是否要求提交書面評論,并決定是否舉行口頭聽證會。最終,法院將在審理后發布咨詢意見。
97國11組織參與口述程序
此次案件是國際法院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案件,法院登記處共收到了91份書面陳述,以及62份關于這些陳述的書面評論。預計將有97個國家和11個國際組織參與口述程序。這些聽證會為各國和組織提供詳細闡述書面陳述并直接作證的機會,對全球氣候行動具有深遠影響。
對于最初推動該意見的小島嶼發展中國家而言,這些程序尤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聽證會前一周,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9次締約方
會議(COP29)上,批評了一項到2035年每年提供3000億美元(約1兆3410億令吉)氣候融資的協議,認為該協議“侮辱”了他們,并未提供足夠的資源應對氣候危機。
由于小島嶼發展中國家面臨氣候變化的最嚴重影響,此次聽證會對建立更強而有力的問責制框架至關重要。
盡管國際法院的咨詢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擁有巨大的道德權威。國際法院書記官表示,這一關于氣候變化的意見有望指導后續的司法程序,如國內案件,影響外交進程,并成為全球范圍內氣候訴訟的重要參考,特別是小島嶼國家尋求因歷史氣候損害而獲得賠償的訴訟。
古特雷斯表示,氣候變化問題的咨詢意見將助力聯合國大會及各成員國采取更大膽、更有力的氣候行動。他強調,這一意見將為各國在相互交往以及國內治理中的行動與行為,提供寶貴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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