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政策的逐步實施,全國碳市場即將進入2.0時代。新的時代,全國碳市場將表現出怎樣的特征,又面臨著哪些挑戰?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全國碳市場的進化正在加速進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2024年5月1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正式生效實施,全國碳市場即將升級成2.0版。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早在1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775號國務院令,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從201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并實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到2020年生態環境部發布并實施《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再到2024年《條例》正式發布和實施,碳交易市場的法律條令終于從部門規章層級上升到國務院條例,全國碳市場自此有了名正言順的“上位法”,一路走來,中間歷經多個版本的意見征求,反復論證修改,真可謂“十年磨一劍”。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過去的十年間,地方碳交易試點從2011年籌建、2013年陸續啟動到運行滿10年后逐漸成熟,全國碳市場從2021年上線啟動到迄今已經經歷了兩個完整的履約周期,隨著《條例》生效實施,全國碳市場即將迎來新的時代。
1.0版的成績與不足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從2017年正式開始建設,經過4年左右的建設周期,于2021年7月正式上線啟動交易以來,已經經歷了兩個履約周期,納入重點排放單位2257家(第二個履約周期數據),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51億噸,成為全球覆蓋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經過歷經4年兩個履約周期的運行,全國碳市場的關鍵基礎設施與重點工作流程,如排放核算、報告、核查、配額分配、注冊登記、交易、履約清繳等各個環節都經受住了全流程閉環檢驗,證明了來自國外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不僅在國內試點層面能夠運行良好,在碳排放量覆蓋量上升至全國層面后也是可以正常運轉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幾年來,企業對碳交易這種碳定價機制逐步接受,參與積極性逐步提升,并逐步對中長期碳價形成較為清晰的預期。
2023年5月世界銀行對外公布的《碳定價的現狀與未來趨勢報告2023》報告顯示,目前碳定價機制主要包括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碳稅、碳信用機制、基于結果的氣候金融和內部碳定價五種。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目前,我國采取的是碳交易體系的定價機制。全國碳市場建立后,各方對碳定價的意識在顯著提升,從企業參與的積極性中也可以看出。第二個履約周期企業參與交易的積極性明顯提升,82%的企業參與交易,企業參與率比第一個履約周期上升近50%。同時,企業更加重視碳資產管理,不少企業,尤其是集團類的企業,采取成立碳資產管理公司或管理部門、委托管理等不同模式加強企業內部碳資產管理,積極開發相關碳金融業務。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在碳交易參與積極性和碳資產管理重視程度不斷提升之后,各方對未來碳價的走勢也呈逐步走高的預期。ICF國際咨詢公司2023年7月發布的《2022年中國碳價調查報告》中顯示,受訪者預計全國碳市場的碳價將會穩步上漲,到2030年,碳價將會上漲至130元/噸,此價格預期由于受到多種因素影響雖然要略低于2021年調查的結果139元/噸,但仍大大高于2020年及之前的調查結果。近期碳價“破百”之后,各方對未來碳價的預期仍有可能進一步升高。
隨著國內碳市場未來逐步成熟與完善,國內企業對于全國碳市場的信心也會逐步建立,對碳定價機制的接受程度也會越來越高。但是,過往的經歷也反映出全國碳市場建設方面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和亟待改進的空間。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首先,碳排放數據造假浮出水面,引起多方重視后,數據質量治理逐步成為碳市場監管的重中之重。
企業碳排放數據質量是全國碳排放管理及碳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是碳市場的生命線。迄今為止,我國碳市場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雖說國家層面出臺了一系列的法規和司法意見以保障監督碳排放數據質量,但監管制度仍未完全體系化,碳市場相關法規體系建設尚不夠完善,碳排放數據質量問題一度突出顯現。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方面,企業碳排放數據核算包括核算邊界和排放源確定、生產數據信息獲取、排放量計算等復雜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都將影響整體數值的準確性;另一方面,部分企業和咨詢服務機構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開始在碳排放數據上做起了各種“文章”。全國碳市場碳排放數據造假的問題在2021年7月開始有地方主管部門陸續曝光10多起案件后開始如冰山一角般浮出水面,引起了市場參與各方及相關媒體等多方的關注和重視,主管部門也強化了監督執法,更多的碳排放數據造假的案件得以曝光。據有關環保組織通過對超過數百萬條行政處罰數據進行檢索后發現,僅僅在2022-2023年期間,因碳排放數據虛報、瞞報、篡改等行為被行政處罰的案例共57件,可謂屢見不鮮。從造假類別看,煤樣數據造假最為普遍,共有33件,占比高達58%。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從處罰嚴格程度看,57件案例適用的全部是《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其中28家企業被頂格處罰了3萬元,57件行政處罰案共涉及罰金120.04萬元,平均被處罰約2.1萬元。如果按照新的《條例》,處罰會更加嚴格:“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按照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可以責令停產整治”。
而對碳排放數據進行造假的服務機構,以后也不能像前兩個履約周期那樣出現問題被曝光后“一走了之”,在新的《條例》下機構及個人都會面臨著高額罰款,相關人員也會被終身禁入,甚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簡稱“司法解釋”),“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其次,交易量價穩步提升,但整體流動性不足,惜售現象明顯。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全國碳市場開市以來,總體運行平穩,交易量穩步升高、交易價格連年抬升。截至2024年4月30日,全國碳市場累計運行676個交易日,配額累計成交量4.46億噸,累計成交額262.03億元。第二個履約周期配額總成交量與總成交額分別較首個履約周期增長47%、125%。2024年4月24日,碳市場收盤于100.59元/噸,碳價突破百元大關,較開市價格上漲超過一倍。
目前全國碳市場僅允許2000余家發電行業控排企業參與交易,交易主體、產品和方式均比較單一,雖然交易量和價格都有提升,但全國碳市場的活躍度整體上仍然較低,整體上看來流動性不高。從2021年開市以來,雖然基本上每天都有交易量,但共有221個交易日的成交量在1000噸以下(其中小于等于10噸的交易日高達56天),尤其集中在2022年與2023年上半年,太小的交易量除了勉強維持交易不斷線之外,其提供的碳價信號代表性是不足的,甚至有可能被操縱導致價格信號“失真”,給各方研判市場價格走勢帶來決策干擾甚至誤判。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無論是相較于國內試點還是歐盟碳市場,全國碳市場的交易活躍度都處于低位,前兩個履約周期交易換手率約2%~3%左右,不但顯著低于同期歐盟碳市場500%左右的換手率(即便不考慮期貨部分,歐盟碳市場的現貨交易換手率水平也遠高于全國碳市場),也低于不少碳交易試點的換手率。交易活躍度較低帶來的負面影響就是流動性嚴重不足,價格也容易失真,在部分企業因為預期不明等多方原因會選擇“惜售”或者觀望的態度,這樣導致真正想買配額履約的企業,在履約日期臨近的時候要么很難買到,要么支付高額的居間成本,增加了市場交易的難度和成本。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再次,交易結構不夠合理,隱性交易成本較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經過多年建設和運行,全國碳市場主體對碳市場機制的適應和應對能力有顯著提高,運行相對平穩。但是,從兩個履約期的市場交易數據來看,仍然表現出明顯的“潮汐現象”,交易仍高度集中在履約截止期前。僅以第二個履約周期為例,2022年全國碳市場交易低迷,2023年下半年,碳市場交易量活躍度有所提升,交易量約為3500萬噸,占2023年全年成交量的98%,占第二個履約周期交易量的79%。相比首個履約年交易高度集中在臨近履約截止期之前2個月的情況,第二履約周期的配額交易集中期和清繳情況都相對提前,市場“潮汐現象”有所減弱,但履約驅動型交易特征仍然明顯。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從交易量構成看,第二個履約期配額大宗協議交易占比進一步提升,第二個履約周期大宗協議交易量為2.22億噸,占配額總交易量的84.3%,比首個履約周期占比增加1.5%,在碳市場交易中占據主導地位。大宗交易主要通過集團內部的配額調配、不同控排企業之間直接洽談或者通過居間磋商的方式實現,交易過程不夠透明,大宗協議價格平均低于掛牌協議5%左右。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需要指出的是,全國碳市場目前是免收交易手續費,主觀上是為了降低各方參與交易的成本,初衷是好的,但顯性交易成本為零不代表交易成本就真的很低,在場內掛牌交易量比重太低的情況下,不少的大宗協議交易過程中,往往需要支付一筆不菲的居間費用,其增加的隱性交易成本可能遠高于應收但免收的交易手續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最后,碳市場信息公開和披露程度與市場各方期待存在差距。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2021年1月以來,生態環境部多次印發文件,要求排放單位定期公開數據,排放單位有義務披露碳實際排放量、配額清繳情況等相關信息。
在第一個履約周期結束后,據有關環保組織統計,2000余家納入的控排企業中共有1815家企業披露碳排放數據,覆蓋2020年度的全部機組二氧化碳排放約38億噸(占比超過80%)。進入第二個履約周期后,全國碳市場的信息公開官方網站從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遷移至了全國碳市場信息網,碳市場公開的內容包括:重點排放單位信息公開、核查機構信息公開、碳排放配額清繳完成和處理情況公開。但在第二個履約周期的重點排放單位信息公開中,第一個履約周期內公開可查可得的控排企業排放數據、關鍵參數的一些檢測信息和重要數據,已經不復存在。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納入碳交易體系的碳排放相關數據的披露和公開,更好接受市場參與各方的審視,是有效提升碳市場治理水平的關鍵所在。歐盟碳市場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建立了一整套的信息披露和監管制度。參與交易的企業需要定期向所在國家的環境部門或者監管機構提交其碳排放報告,報告中需包含企業的碳排放量、減排措施、配額清繳情況等信息,并經過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核查,從2005年迄今近20年,歐盟一萬多個排放設施碳排放監測、報告和核查(MRV)及配額的相關數據,主管部門各類政策規章及其重要制定和決策過程,都可以從歐盟碳市場官方網站上公開可查可得。高質量、大尺度、連續性不斷堅持披露近20年,是歐盟碳市場在全球范圍內碳交易體系治理水平相對領先的一個重要基礎。下表1是全國碳市場兩個履約周期和歐盟碳市場在部分市場和排放企業基礎信息披露和公開方面的簡單對比情況。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時代的新特征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根據新的《條例》,即將到來的碳市場2.0時代,存在幾個方面的顯著特征,這些特征主要體現在幾個“共存”上。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一、多個行業共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全國碳市場覆蓋范圍秉持“抓大放小,先易后難”的原則,隨著碳市場運行成熟及碳排放報告數據的積累,以及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的穩步推進,碳排放管控政策將逐步收緊,全國碳市場將遵循“成熟一個,納入一個”的原則,分階段擴大覆蓋行業范圍,促使全國碳市場內多個行業共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全國碳市場目前僅覆蓋發電行業,雖然排放體量巨大,但一個行業內部同質化程度較高,碳減排的成本差異并不大。逐步納入八大行業在內的高排放行業后,將引入更多碳減排成本有差異的排放主體,更有助于碳交易機制真正發揮市場配置的作用。預計“十四五”最后兩年,電解鋁、水泥、鋼鐵作為首批擴容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2024年可能先模擬交易,2025年正式納入交易和履約),其他的行業如石化、化工、造紙等將會陸續在“十五五”期間納入全國碳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隨著全國碳市場多個行業共存,將逐步提升市場中覆蓋行業主體的多樣性,有利于提升碳市場的市場化程度,擴大碳排放資源配置范圍,并增加市場流動性,推動碳市場更加有效發揮價格發現功能。這些行業可能在后續納入的先后次序,以及碳排放量規模,根據相關行業協會披露的能源消耗量或碳排放相關數據估算如下圖所示(如果發電以外的其他擴容行業的間接排放也納入管控,排放體量中會有相當一部分重復計算的間接排放)。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二、配額和CCER共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全國碳市場作為強制性履約市場,主要目的是重點管控電力、電解鋁、石化、鋼鐵等八大高耗能行業的碳排放,交易標的是全國碳排放配額(CEA)。全國自愿減排交易市場作為自愿性減排市場,主要目的是為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控排等具有減排潛力領域的項目提供市場化的經濟激勵,交易標的是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兩個市場通過碳抵消機制互補銜接,共同組成了中國碳交易體系。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隨著新的CCER簽發量有望在2024年年底前進入碳交易市場,碳配額與CCER在全國碳交易市場共存,各自發揮著重要作用,共同為中國“雙碳”目標的實現助力,攜手推進“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的逐步轉變。碳配額通過市場化手段,強制管控企業實現履約,倒逼企業節能減排,降低碳排放。CCER則通過提供低成本、高效益的減排途徑,為企業提供了多樣化的履約方案。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三、控排企業與投資機構共存
當前全國碳市場中的交易主體主要是控排企業,目前不允許金融投資機構和個人參與。隨著全國碳市場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升以及覆蓋行業的逐漸增多,全國碳市場有望在“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對符合條件的投資機構開放,逐漸允許投資機構(個人參與估計短期內更難以放開)入市交易,將形成控排企業和投資機構共存的混合交易主體形式,來助力全國碳市場升級2.0版本。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通過學習借鑒試點碳市場建設經驗,納入投資機構對于市場運行是有積極性作用的。首先,引入投資機構可以增加市場中的資金流動性。投資機構通常擁有較為充足的資金實力和投資經驗,能夠參與更大規模的碳交易,為市場注入更多的活力。這也將有助于碳市場形成更為合理的價格機制,反映真實的供需關系。其次,投資機構在風險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夠更好地應對碳市場中的各種風險,可以進一步完善碳市場的風險管理機制,提高市場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另外,投資機構通常具備較強的市場分析和預測能力,能夠為碳市場各方提供更為準確的市場信息和趨勢判斷。這將有助于控排企業更好地把握碳市場的發展機遇,制定更為合理的減排策略和投資計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然而,在引入投資機構在入市交易后,增加市場多樣性和流動性的同時,也勢必會對碳市場交易監管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注意防范市場操縱和過度投機等風險。為此,應建立健全的監管機制,加強對投資機構的市場行為監管,確保其合規運營。同時,還需要加強碳市場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設,提高市場的公開性和公平性。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四、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共存
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是碳市場配額分配的兩種方式,控排企業可以通過免費或有償的形式獲得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目前全國碳市場以免費配額分配方式為主。由于當前全國碳市場處于建設和運行初期,為保證配額分配的合理性,以及減輕企業履約壓力和增加企業參與度,前期采用免費分配方式。隨著全國碳市場的逐步完善,全國碳市場將在免費分配的基礎上引入有償分配,并逐步形成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共存的混合配額分配形式,此舉將有助于提高市場活躍度,進一步強化碳價格信號引導,另外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在2024年5月1日施行的《條例》中已經提出了要在免費分配的基礎上引入了有償分配,并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逐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分配方式,在全國碳市場正式引入有償拍賣后,將更有效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助力我國實現雙碳目標。預計最快在“十四五”末期(第三或者第四個履約季前夕)、“十五五”初期引入有償拍賣,初期拍賣的配額比例不宜過高,預計在3%左右,隨著拍賣制度及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有望在2030年左右達到10%~20%的配額拍賣比例。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首先,有償分配形式的引入能夠更好地體現碳排放權的稀缺性和價值。在免費分配模式下,企業可能缺乏足夠的動力去減少碳排放,因為即使排放超標,也可以通過市場購買配額來彌補。而有償分配則要求企業為其超出配額的排放支付費用,這將直接增加企業的排放成本,從而激勵企業更積極地采取減排措施。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其次,有償分配形式有助于提升碳市場的公平性和效率。通過拍賣或定價出售配額,可以確保那些真正需要排放配額的企業能夠獲得所需配額,同時防止一些企業過度囤積配額或進行投機交易。此外,有償分配還可以為政府帶來一定的財政收入,這些資金可以用于支持碳減排項目的實施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然而,引入有償分配形式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首先,需要確保拍賣或定價過程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其次,需要合理設定有償分配的比例和價格,對不同階段納入碳市場的行業也有一定的過渡方案或者差異化的政策,既要避免給企業帶來過大的負擔,又要確保碳市場的穩定運行。
2.0碳市場面臨的挑戰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是法治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就明確體制機制、規范交易活動、保障數據質量、懲處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規定,將為企業帶來更加嚴格的法律約束。相較于《管理辦法》,《條例》在法規層面清晰確定了重點排放單位的責任義務,加大對重點排放單位的行政處罰標準。同時在追責行為上進行了詳細規定,顯著增加了罰款金額,強化了處罰的嚴厲程度。對于未能遵守規定的企業和機構,將面臨嚴重的經濟處罰和信譽損失。對相關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做出明確要求,并規定對數據質量問題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將建立信用記錄制度,將重點排放單位等交易主體、技術服務機構因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但碳市場的法治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條例》雖說健全了我國碳市場的法治制度,但需要建立與之配套的行之有效的監管機制,以確保市場的公平公正和有效運行,進一步提升碳市場法治化治理水平,仍然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二是市場流動性有待大幅提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目前全國碳市場交易品種僅為配額和核證自愿減排量現貨,交易主體、產品和方式的單一性導致市場長期流動性缺乏的有力支撐。配額結轉規則的暫缺,導致企業缺乏長期且穩定的政策預期,擁有配額盈余的企業惜售。發電企業配額分配基準值的不斷下調,導致配額盈余縮小,缺口進一步增大,在現有配額存量有限和預期未來配額逐步縮減的情況下,重點排放單位出于未來履約考慮,會更加珍惜自己的配額而選擇惜售。而CCER雖已重啟,但截止目前離簽發尚需時日,對于市場期盼而言杯水車薪。如何令市場參與方建立長期穩定的政策預期,轉變普遍存在的惜售心理,如何提升市場的流動性,是全國碳市場升級2.0版本面臨的一大挑戰。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三是數據質量監管難度加大。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條例》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年度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設施、統計核算方法等信息。碳排放披露信息將愈發完善透明,數據質量要求更高。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此前對于上報的碳排放數據,主要是依靠各級環保部門抽查和核對,但由于資源和人力不足,抽查的樣本數量相對較少,難以覆蓋所有數據,提供了造假機會。現《條例》建立了多層監管制度,明確了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增加了市級碳交易主管部門,并對各級主管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同時對數據監測、報告等多個環節都進行了詳細的監管規定,但真正有效監管的難度也是不小的。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四是基于碳強度控制的碳市場如何向基于碳總量控制的碳市場過渡。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當前正處于“十四五”的關鍵時期,也是實現碳達峰目標的重要窗口期。在這個重要的窗口時期,在國家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開啟的大背景下,全國碳市場如何由前兩個履約周期的碳排放強度控制,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控制相關的研究及路線圖需要盡早開展和明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要實現轉向碳排放總量控制,全國碳市場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配額分配和交易機制,需要通過調整分配配額倒逼企業減少碳排放。企業在碳排放總量的控制過程中,將面臨技術和經濟壓力,實現碳總量控制需要采用先進的減排技術和設備,這些技術往往伴隨著高昂的投資成本。對于許多企業而言,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可能難以承擔這些成本,從而增加了碳總量控制的難度。中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而煤炭的碳排放量相對較高。要實現碳總量控制,需要推動能源結構的轉型,增加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然而,這涉及到能源供應的穩定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技術升級等多方面的問題,需要長期的努力和大量的投入。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全國碳市場下一階段的頂層規劃和制度設計需要與國家的能源、產業和環保政策相協調,如何在碳排放強度相對值指標的基礎上,建立各行業、各區域、各企業碳排放總量的標準化計算方法,如何設置合理的機制創新,推動能源結構轉型、產業升級和環保技術創新,從而推動企業從總量上減少碳排放,是全國碳市場在“十四五”后期尤其是“十五五”期間將要解決的一大挑戰。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五是如何處理好全國碳市場對納入企業碳排放管控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全國碳市場的建設運行及逐步完善,需要“堅持溫室氣體排放控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原則。全國碳市場不斷擴大覆蓋范圍后,要實現對納入行業和企業碳排放的有效管控,需要考慮各個行業和地區自身經濟發展的承受能力,及未來產能控制或者產業結構升級換代,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高碳排放的行業,如能源、化工、交通等行業的結構調整可能導致部分傳統產業的萎縮,同時需要培育和發展新的綠色產業。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然而,產業結構的轉型需要時間和資源投入,短期內可能對經濟增長產生一定的沖擊。比如即將納入擴容范圍的幾個行業中,像鋼鐵、水泥等行業由于近期受到產能過剩、房地產行業不景氣等多種因素的印象,經濟壓力比較大,在這樣的背景下,既要擴容納入這些行業,又要防止成為壓垮這個行業一些企業發展的一根稻草,需要在納入時機、納入行業過渡期安排、配額分配等方面綜合統籌考慮。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2.0碳市場建設的相關建議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一,加強信息公開力度,促進法治化水平提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為保障全國碳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加強信息披露和公開力度顯得尤為關鍵,有助于提升碳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也有助于監督部門對碳市場進行有效監管,防止市場操縱和違規行為的發生。在此之上,加強信息披露和公開力度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懲戒機制,除了確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時性之外,對于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披露虛假信息的行為,應依法予以懲處。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參考目前全國碳市場的實際情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公開力度,一是加強對企業碳排放數據從監測、關鍵參數檢測到核算、報告、核查、配額發放量及清繳等全流程關鍵信息的公開力度,不斷擴大公開范圍和質量,更要盡量避免信息公開方面出現倒退的情況發生;二是定期公布碳市場的交易數據、交易結構、參與企業機構等重要信息,以便市場參與者了解市場動態;三是升級和完善碳市場信息披露平臺,方便市場參與者獲取相關信息。最后要加強對碳市場的有效精準監管,不斷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
第二,適時引入交易手續費,逐步改善交易結構。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全國碳市場當前交易結構以大宗交易為主,掛牌交易量比重過低,導致市場無法在長期動態供需關系中形成更加透明、真實有效的合理碳價。隨著全國碳市場的逐步發展,為了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提升交易效率、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建議適時引入交易手續費,一方面讓每筆交易每噸買賣都有一定的低額成本,讓每筆交易都更加真實反映雙方的真實交易意愿,增加市場操控的顯性成本,讓交易數據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歸真”;另外一方面,征收交易手續費,符合所有市場交易的慣例,保證能夠支撐交易組織場所和相關人員運營的最低成本,增加碳市場交易組織場所運轉的可持續性,同時通過差異化的費率及征收方式逐步引導和改善碳市場的交易結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建議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交易手續費標準。可以充分調研和參考試點碳市場和歐盟碳市場,基本上都有從萬分之幾、千分之幾甚至百分之幾不等、固定或者浮動方式結合的手續費征收方式,在此基礎上慎重確定全國碳市場交易手續費的標準及征收開啟時機;同時應確保交易手續費的收取公開、透明,避免對市場造成不必要的干擾和誤解。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此外還應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確保交易手續費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引入交易手續費可能會對部分市場參與者造成一定的負擔。因此,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充分考慮市場參與者的利益訴求,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時,還應加強與市場參與者的溝通和交流,及時回應關切,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和市場的穩定運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三,擴容行業盡量簡化甚至取消電力間接排放的納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10年前各個碳交易試點都基本上毫無例外地納入了間接排放,當時一個比較大的背景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滯后,電力交易的比重太低,發電企業承擔了碳價壓力后,沒法通過市場化交易的方式,把碳價的成本往下游傳導,所以下游感受到不到碳價管控帶來的壓力,從而不利于以碳市場的方式推動節電降碳工作向電力消費用戶延伸。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隨著2015年電力體制改革重新啟動以后,中國電力市場市場化交易電量的穩步增長,市場化交易電量的比重逐漸從2015年當年個位數的占比增長到2023年年底的61.4%,增長了近10倍左右(如下圖3所示),未來還有望進一步提高。因此,在這一大的前提發生巨大變化的情況下,未來繼續把發電行業以外擬擴容行業的電力消費產生的間接排放納入碳市場的前提和邏輯也將發生巨大的變化,因此,有必要在評估擬擴容行業的碳排放核算及配額分配方法時,慎重考慮這部分間接排放的納入問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在全國碳市場即將升級的2.0版本上,隨著市場擴容,尤其是將水泥、電解鋁等行業納入管控后,如果不納入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能從一開始就避免納入企業碳排量的部分重復核算,以及未來相應配額總量中部分的重復考量,尤其是未來要未雨綢繆提前考慮全國碳市場逐步從強度過渡到總量控制的轉化趨勢下,盡早解決重復核算和重復配額發放的問題,能降低未來基于總量目標的碳市場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難度。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另外,政府相關部門要同步深化電碳市場機制改革,建立電碳市場有效的聯動機制,形成電價與碳價有機融合的價格體系,促進碳市場和電力市場協同發展,更好發揮各類市場化機制互補聯動、共同促進減碳的效果。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四,讓“實測”實至名歸,逐步告別不受監控容易受到人為干擾的“偽實測”,過渡到監控全覆蓋以系統誤差代替人為誤差的“真實測”。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在2022-2023曝光的57起碳排放數據造假及相應的行政處罰法中披露中,60%左右的碳排放數據造假都跟煤樣造假有關系,煤樣數據造假的手段包括提供虛假煤樣、虛假全水分數據、篡改元素碳實測報告等。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推行的初衷是好的,是想讓碳排放核算的數據更加準確,但是由此而產生的數據造假的空間,以及監管的難度和成本,都是巨大的。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盡管多起案件爆出后,主管部門不斷組織完善了實測的相關指南和細則,但是即便操作規程越來越細,越來越繁瑣,但也無法完全杜絕圍繞煤樣及其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的造假,因為圍繞煤樣的采樣、制樣、留存、送檢等環節,大量都是人為可操作環節,且不受監控。與此同時,隨著技術的進步,一些造假的手段和方式也“與時俱進”了許多。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圍繞燃煤元素碳含量參數實測相關監管成本的不斷增加,卻很難換來碳排放量的真正有效下降。因此,在燃煤元素碳含量等關鍵基礎參數實測和監管的方向上,與其進退兩難,不如退一步開闊天空。一方面,可以借鑒十多年前不同類別的區域和省級電網排放因子出臺的過程(當時也是為了服務各地碳減排項目開發或者各省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的需要),可以統一編制或者組織制定各地(省級或者主要產煤區)分別編制和發布燃煤元素碳含量因子(庫),各個控排企業在核算中按需簡單引用,或者如果覺得這樣也有些繁瑣不夠簡潔,也可以仍然選擇編制溫室氣體清單時使用過的典型煤種元素碳含量的缺省值;另一方面,對于擴容進來的其他行業,建議對燃煤元素碳含量,直接取默認值,大幅降低企業負擔以及主管部門的監管成本,減少碳排放數據造假的空間;長遠看來,也可以考慮逐步過渡到碳排放在線監測,或者碳核算與碳排放在線監測共存的治理方式。碳排放在線監測目前技術上已經沒有太大的難題,從有關研究成果及已經發布的在線監測相關行標或者團標的要求來看,二氧化碳濃度的測量精度相對較高(相對誤差可以做到不超過5%);而對煙氣流速的監測上,不同的技術和手段,誤差范圍不盡相同,大一些的可能在10%以上或者左右,更好的一些技術和監控設備能把誤差控制在6%以內(甚至更低),但這個誤差,是可以全流程監控覆蓋的系統誤差,會比不受監控的人為誤差更容易監管,這樣就能大幅提升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的數據基礎水平。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五,盡早研究和擇機引入碳期貨品種。
當前我國碳金融市場目前交易規模較小、相關制度仍不規范,相比歐盟成熟的碳金融衍生品為主的碳金融體系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建議在“十四五”后期盡早系統研究和規劃碳期貨等衍生品,力爭在“十五五”中后期根據當時的資本和大宗商品市場表現,適時上線碳期貨品種,將碳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形成互相促進、協同發展的關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建立碳期貨市場的發展可以推動碳市場的成熟和完善。通過引入期貨交易等衍生品交易方式,可以豐富碳市場的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提高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提高市場活躍度,促進碳價發現,企業也能以此開展套期保值,豐富交易策略。建議我國加大對碳期貨等碳金融產品的研究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碳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監管機制,并適時啟動碳期貨交易市場。同時,也要摒棄那種認為只有碳現貨市場運行非常完美無缺以后,才引入碳期貨市場的理念,因為只要是市場,必然會存在風險,完美無缺不存在任何風險的市場是不可能存在的,甚至沒有風險可能就是最大的風險。碳現貨市場和碳期貨市場各自的功能、決策和使命皆不盡相同,兩者的發展一定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
全國碳金融衍生品的建設可部分參考歐盟碳市場體系建設,歐盟碳市場就是從2005年1月1日當天同時上線碳現貨交易和碳期貨交易的,互為支撐和促進共同發展了近20年。首先研究和出臺碳金融相關政策制度,為相關產品的建立提供政策支持和引導;對國內碳金融市場進行深入的調研,了解市場需求、投資者結構、交易習慣等,為碳金融衍生品的設計提供參考,同時評估現有技術水平和創新潛力,確定碳金融衍生產品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解決方案;而后根據市場調研結果和技術評估,設計符合市場需求的碳金融衍生產品;之后建立碳金融交易系統、結算系統和風險管理系統,確保產品的順暢運行和高效管理,最后推出相關政策導向,提高交易系統認知度和影響力,引導企業積極參與碳金融相關產品交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當前,全國碳市場雖然經歷了兩個完整周期,打造了初有成效的1.0版本,但實事求是講,目前仍處于初級階段,碳交易機制仍需要進一步完善與擴展。下一步,隨著全國碳市場即將升級2.0版本,相信經過2.0版本的持續迭代和完善,全國碳市場交易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市場參與主體的不斷擴大,碳市場的活躍度將持續提升,碳價也將更準確地反映市場供需關系、碳減排的真實成本,真正促進全社會的低成本減排,為2030年左右升級3.0版本打下堅實的基礎。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本文首發于《能源》雜志,文/袁帥 楊夢帆 林立身 周紅明 郭偉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作者供職于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