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內蒙古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支持內蒙古大力發展以
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就如何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推動內蒙古能源高質量發展,記者采訪了自治區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于海宇。
于海宇表示,《政策措施》緊扣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內蒙古考察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細化實化《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精準聚焦當前內蒙古在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中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支持內蒙古打造國家
新能源與先進高載能產業融合發展集聚區等一系列符合內蒙古實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的支持政策,干貨滿滿、含金量足,對于內蒙古深入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又是一次重大利好,也為能源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的強大動力、提供了新的寶貴機遇。
“內蒙古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基地,大力發展以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能源領域是壓艙石、排頭兵,更是先行地、示范田。《政策措施》印發后,我們第一時間召開局黨組(擴大)
會議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工作。”于海宇說,下一步,自治區能源局將立足自治區能源產業特色優勢,搶抓機遇、感恩奮進,全力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完善落實工作機制。準確理解把握《政策措施》提出的各項政策舉措,逐條逐項細化明確任務書、時間表、施工圖。大力弘揚蒙古馬精神,只爭朝夕、緊干快干,結合實施“政策落地”工程,強化動態監測和定期評估,切實用足用好各項支持政策,扎扎實實抓好政策落地轉化。
——堅定不移緊抓快干新能源。搶抓時間“窗口期”,一體推進源網荷儲項目規劃建設。統籌優化新能源規劃、布局,加快推進“沙戈荒”大基地項目前期工作,大力推廣“光伏+生態治理”模式,深入實施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強化項目跟蹤調度,提速推進已批復項目建設。堅持適度超前、優化建強原則,開展強網、聯網、外送工程研究規劃,加快推動增量配電網、微電網規劃建設,爭取外送通道盡快核準、盡早建設,加緊建設存量電網工程項目,■下轉第3版
不斷提升存量外送通道新能源輸送規模。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拓展新能源消納空間,加速推廣先進高耗能項目綠電替代。開展新型儲能示范工程建設、布局,加快抽水蓄能項目規劃建設。確保全年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4000萬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實現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的目標。
——推動傳統能源綠色轉型。協同推進傳統能源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積極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有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煤炭產量穩定在12億噸左右。配合開展煤礦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力爭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煤礦采空區災害治理項目,實現綠色礦山全覆蓋。開展煤電低碳化示范項目建設,接續推進煤電“三改聯動”,持續降低煤電供電標準煤耗,為實施“清潔取暖”工程提供清潔、可靠能源保障。推動傳統油田增產、氣田穩產,支持煤層氣開發利用,集中布局煤制油氣等項目,推進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深度融合發展,深化實施“氣化內蒙古”工程。加快煤礦智能化、數字電廠、智能電網等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改造,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
——強化能源科技創新應用。把科技創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技創新助推能源產業創新和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深入實施能源科技“突圍”工程,強化需求和場景牽引,聚焦世界能源科技前沿,對標世界一流標準,加快核心技術攻關,實施一批能源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科技裝備重大項目和首臺(套)示范項目。完善科技孵化育成體系,用好補貼、稅收等支持性政策,鼓勵技術創新成果率先落地應用。深度參與懷柔實驗室內蒙古基地、大青山實驗室建設,多種方式、更大力度引才聚才。
——大力發展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緊緊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布局能源產業鏈。充分發揮綠電乘數效應,以綠電、充足可靠和便宜穩定的電力,引培新型儲能、氫能等具有新質生產力特征的新產業、新企業、新項目在自治區落地發展,推動新能源與新型化工深度耦合。強化全產業鏈思維,做優做強風光氫儲重點產業集群,全方位引進新能源裝備制造龍頭企業,努力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新能源裝備制造國家級基地,年內新能源裝備制造力爭完成投資超過900億元。深入實施能源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推動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新興產業廢棄物高值化、無害化再利用。
——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因地制宜探索有利于新能源高水平開發利用的創新性、差別化政策機制。全面開展綠電綠證交易,爭取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納入國家綠色電力證書交易
平臺。推廣煤電企業和新能源企業實質性聯營。研究更多新能源市場化應用場景,著力打造國家新能源與先進高載能產業融合發展集聚區。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化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改革,逐步放開新能源電價保護機制,更好塑造綠電優勢。
——深化能源領域開放合作。進一步發揮區位優勢和比較優勢,健全完善跨區域能源合作機制,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探索與寧夏、陜西等周邊省區的新能源開發合作,加強與用能大省能源互惠合作,積極向受端地區多送綠電。增強能源經濟向北開放力度,結合實施自貿區創建工程,深化與俄蒙能源務實合作,擴大煤炭貿易規模,提升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內蒙古段)利用水平和向蒙古國外送電能力。實施呼和浩特、包頭全域新能源新場景應用,完善烏海及周邊地區新能源合作框架,通過盟市互濟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消納、優化能源產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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