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將
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按照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分為三大類。
一是源頭減碳類。我國能源活動
碳排放占整體
碳排放的比例超過80%,能源生產環節降碳對于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從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的要求出發,《方案》提出非化石能源先進示范、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先進電網和儲能示范、綠氫減碳示范等4個重點方向。
二是過程降碳類。工業生產、建筑運行、交通運輸等是消耗能源和產生碳排放的主要環節,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為助力先進適用技術在重點領域降碳中發揮關鍵作用,《方案》在提出工業、建筑、交通3個領域關鍵技術類別的同時,還提出減污降碳協同和低碳(近零碳)園區2個重點方向。
三是末端固碳類。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
CCUS)作為可以實現二氧化碳深度減排和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是支撐實現
碳中和目標的“兜底”技術之一。《方案》提出全流程規模化
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進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個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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