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我們要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
綠色低碳發展。
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教授袁易明是人口資源、環境經濟學的學術帶頭人,其列入《深圳這十年》改革創新特輯的著作《生態與增長矛盾的突破——新時代生態文明思想的深圳實踐與經驗》,總結了深圳在走出生態與增長矛盾困境中形成的一系列先行先試經驗,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經濟增長與生態建設協同發展具有理論借鑒價值和現實參考意義,有助于推動綠色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為解決人類發展問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近日,深圳特區報記者對袁易明教授進行了專訪。
我們不能坐等“拐點”的到來,而是要有所為,要采取行動
深圳特區報:您在書中提到“當前,國內大部分地區的經濟增長與生態環境惡化的情況正處于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上升階段”,什么是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拐點”什么時候會到來?
袁易明:環境庫茲涅茨曲線是指當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時候,環境污染的程度較輕,但是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環境污染由低趨高,環境惡化程度隨經濟的增長而加劇;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說,到達某個臨界點或稱“拐點”以后,隨著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環境污染又由高趨低,其環境污染的程度逐漸減緩,環境質量逐漸得到改善。環境污染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存在倒U型關系。
環境庫茲涅茨曲線是通過觀察世界上不同國家的經濟與環境的發展情況總結出來的規律,這個規律并不是一個必然發生的自然現象。因此,對于某一個特定的國家而言,這種曲線不一定存在。所以,有一種說法認為,既然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存在“拐點”,那我們只要發展經濟,等經濟發展到“拐點”,環境質量的好轉將是必然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一個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如果不考慮環境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那么可能會卡在曲線左側的某個點上不去,環境會制約經濟增長,使得經濟發展走不出中低水平階段,曲線的后半段就會出不來。所以我們不能坐等“拐點”的到來,而是要有所為,要采取行動。“拐點”能不能到來,什么時候到來取決于我們的政策,取決于企業的行為,取決于社會各方對環境的關懷。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如果做得好,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拐點”會提前到來。
深圳特區報:如何做才能讓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拐點”提前到來呢?
袁易明:在“拐點”到來之前,經濟增長跟環境質量之間存在著替代關系,想要環境質量好一點,經濟就可能增長慢一點,想要經濟增長快一點,那么環境質量就會下降得多一些。如何使得這種替代關系變為一種協同關系,也就是說環境質量增長的時候,經濟也在不斷往上走,要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經濟發展的規則需要調整。過去我們招商引資,企業只要能創造經濟價值,能納稅、能解決就業問題就行。但現在我們還要看
碳排放,對排污企業征收環境稅。把企業在發展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成本,內化為企業自身要承擔的成本,以此倒逼企業家在決策過程中,不僅考慮賺多少錢,也要考慮污染環境的代價。
二是政府要加大對環境治理的投入。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不斷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是社會要行動起來。生態治理是全民共治的社會行動,是一項需要人民共同參與的事業,每個人都是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建設者和受益者。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這三方面的力量共同發力,才能使得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拐點”提前到來,才能將經濟增長與環境質量的替代關系變為協同關系。
深圳特區報:您在書中寫到,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呈現為復雜的關系,它們有一定沖突,但又相互依賴,共存互動。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的沖突好理解,“相互依賴,共存互動”該如何理解?
袁易明:相互依賴,共存互動是指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特別是到中等收入邁向高收入這個階段,環境跟經濟的關系,由原來相互替代、相互抵消的關系變為相互促進的關系。在這個階段中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消費的升級,人們開始選購綠色產品,不再愿意購買對環境不友好的產品。那些高耗能、高碳排放的企業的發展空間就會越來越小,這其實就是環境和經濟發展互動之后的結果。
不僅如此,人們對環境的重視也會產生一些商業機會。比如說廢舊物品的回收能創造經濟價值,油耗低效率高的汽車會更受市場青睞。這樣的例子有很多,這些環保企業,生態企業的誕生正是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相互依賴,共存互動的結果,也是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
解決目前存在的環境問題,既需要政策手段,也需要經濟手段
深圳特區報:您對中國生態環境現狀做了詳細分析,目前我國的生態環境治理方面還存在哪些問題?
袁易明:第一是非均衡性。在過去四十多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我們由沿海、沿江、沿邊到內地逐步發展。由于我們的制度變遷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地區跟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差異還比較大。在這個過程中,有的地區率先進入了環境與經濟協同的階段,有的地區還處于替代階段,這就是我們國家環境和經濟關系的一個基本的現實。
第二是差異性。中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生態問題,地區跟地區之間生態問題也不一致,這就需要因地施策,例如,一些污染比較嚴重的資源型省份,比如主要產煤炭的地區,治污就要依靠技術手段,對煤炭進行脫硫處理,這些地區的環境問題處理好了,對環保的邊際貢獻會很大。
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既需要政策手段,也需要經濟手段。政策上我們要扶持發展綠色經濟,對高污染企業進行約束。經濟手段是指我們要引導企業去按照市場的機制去解決發展過程中的環保問題。比如說用好
碳市場,這是目前我們國家解決環保問題的其中一個很有效的手段。
深圳特區報: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怎樣做到“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
袁易明:沒有一把鑰匙能解決所有的環境問題。所謂精準,就是根據每個地區環境問題的特殊性,有針對性地診斷并提出解決方案。科學治污,就是在治污的力度、策略和技巧上,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的情況,一步一步地走,不能操之過急,也不能放松。依法治污是指在制定污染防治政策時,要尊重法律、于法有據。在依法行政過程中,避免“一刀切”“走過場”,平時不作為等到檢查、督導時,搞“形式主義”,鬧出“礦山刷綠漆”這樣的笑話。
深圳通過“加減乘除”,有效跨越環境“拐點”
深圳特區報:您在書中講到,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深圳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有效跨越環境“拐點”,再度創造“深圳奇跡”。深圳是如何做的?
袁易明:近十年,深圳通過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做“加法”、對優勢傳統產業做“減法”、對綠色低碳產業做“乘法”、對高耗能產業做“除法”,四維發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使經濟的低碳特征更加顯著。
具體來講,“加法”是基于對當前環境的科學研判之后,提出什么樣的產業對環境來說是友好的。研究發現,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具有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等特征,因此要對這些產業做“加法”。
“減法”則相反,就是對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進行合理約束。像深圳的家具、紡織、珠寶等優勢傳統產業資源消耗大、能源利用率低,但它們又是支撐深圳經濟的重要分支,因此做“減法”并不是要把傳統產業“斬盡殺絕” 而是助推優勢傳統產業向低碳化方向轉型,實現規模與效益雙突破。
“乘法”則是那些在環保效果上具備乘數效應的產業,具體來說就是綠色低碳產業。低能耗、低污染、低排碳同時又能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既環保又能助力經濟增長,具有倍增效應。深圳的綠色低碳產業基本形成了企業為引領,產業園區為
平臺,領先技術為支撐的綠色低碳產業格局,營造了“企業+園區+技術”綠色低碳產業良好生態。
“除法”就是針對那些高耗能產業,從那些高污染產業中對環境影響最大的入手,通過各種手段,讓這些產業退出。具體到深圳的做法來看,深圳利用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業利潤偏低,對成本投入有較強的敏感性的特點,充分發揮水、電、氣、最低工資等
價格杠桿作用,逐步提高低端企業的運營成本,運用市場“無形之手”加快“兩高一低”產業淘汰。
深圳特區報:深圳在環境方面的哪些做法值得提倡與借鑒?
袁易明:十年來,深圳加快建立健全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以此作為突破生態與增長矛盾的關鍵,其中,倒逼機制、引導機制、價值激勵機制、評估評價機制,共同助力深圳打造“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經濟體系。這些機制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經濟增長與生態建設協同發展具有理論借鑒價值和現實參考意義。
具體來講,倒逼機制是指為提高生產領域環境資源效率,實現產業生態化改造,從源頭降低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壓力,淘汰低端落后企業、關停重污染企業、對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環保信用評定。
引導機制是指綜合利用政策引導、研究方向引導、國際合作引導方式,推動實現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化。深圳的綠色低碳產業規模自2018年的990.73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1386.78億元,年均增速11.9%;對GDP的貢獻從2018年的4.09%提升至2021年的4.52%,規模穩步提升,發展逐步優化。
價值激勵機制是指降
碳減排交易機制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機制,深圳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利用價值機制激勵降
碳減排工作。所謂
碳交易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權可以被當作一種商品放到市場上進行
買賣,成功減排的企業可以出售多余的配額,而超額排放的企業則需要在碳市場上購買配額。這就激勵企業減少碳排放,把節約下來的
碳指標拿到市場上賣掉,變為企業的收益。對個人來說,也有相應的激勵方法,比如碳積分,個人可以通過環保行為記錄獲得碳積分,獲得的積分可以用于換購一些購物券、禮品,等等。
評估評價機制是一種方法論,可以應用在很多方面,比如說在制定環境政策之前就要先進行評估,既包括對企業進行評估,也要對社會行為進行評估,最直觀的例子是,商場塑料袋要不要收費,收多少錢,這些問題實際上都是要建立在評估的基礎上。定期進行評估是一個科學決策的體現,未來毫無疑問,我們更要科學精準地建立評估機制。(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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