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重點實施“碳達峰十五大行動”。
其中提出的主要目標包括,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32%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全省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左右,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碳達峰十五大行動”將產業
綠色提質行動放在首位,明確要求大力發展
綠色低碳產業,加快形成綠色經濟新動能和可持續增長極。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化發展,依托珠三角地區打造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基地,依托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打造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綠色標桿園區和企業。加快發展先進核能、海上風電裝備等優勢產業,打造沿海
新能源產業帶和
新能源產業集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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