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發布《貴州省“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目標到2025年,全省9個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98%以上,PM2.5年均濃度低于23微克/立方米;縣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不發生重污染天氣;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1.17萬噸和0.45萬噸;降塵排放量不高于6噸/(月.平方公里)。
還特別提到,未完成二氧化
碳排放強度以及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年度目標的城市,下一年度不得新建、擴建“兩高”項目。新、改、擴建“兩高”項目嚴格按照產能置換辦法實施減量置換,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同步關停后,新建項目方能投產。推行鋼鐵、焦化、燒結一體化布局,大幅減少獨立煤炭洗選、獨立焦化、獨立燒結(球團)和獨立熱軋企業及工序;推進全廢鋼電爐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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