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公開了對關于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問題的回復,詳情如下:
主題:關于申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問題
內容:1、根據8月發布的《廣東省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
方法學(2022年修訂版)》,申請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核證報告。請問是否必須第三方來做核證報告,企業能否自行編制核證報告? 2、如果是必須的,聘請的第三方機構需要有什么資質條件,省廳是否有已備案的、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目錄可供選擇? 3、根據上述
方法學,計算減碳量需用到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在國家生態環境部網站上最新只能查到2019年的數據,請問有2020年和2021年的排放因子數據嗎?
答復內容:您好。無需聘請第三方機構編制核證報告,可以自行編制。目前,排放因子使用2019年生態環境部公布的排放因子。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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