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中直、區直企事業單位:
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
會議審議通過,現將《碳達峰
碳中和林草
碳匯(包頭)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碳達峰碳中和林草碳匯(包頭)
試驗區實施方案
建設碳達峰碳中和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是我市自主創新、先行先試的工作,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并已經被確定為自治區
試點。為深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建設
綠色低碳城市,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努力推動我市林草碳匯高質量發展,助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市深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總體安排,以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提升林草綜合碳匯能力為導向,以機制創新、科技支撐、模式探索為重點,積極探索林草碳匯發展新模式,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機制,開辟林草碳匯資產管理開發新路徑,構建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林草事業發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區域特色鮮明、綜合效益顯著的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守正創新。建設碳達峰碳中和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既要“守正”,完整準確全面貫徹中央、自治區關于生態保護修復、碳達峰碳中和等各項部署要求;又要“創新”,立足包頭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全力推進試驗區建設。
(二)堅持鞏固提升。遵循生態系統內在的機理和規律,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持續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著力穩定、鞏固生態系統碳庫。同時采取針對性的集中增匯措施,加快提升森林草原濕地碳匯能力。
(三)堅持科學管理。加強林草碳匯計量監測和綜合管理,推進林草碳匯資產管理開發,形成符合包頭實際、體現包頭特點的林草碳匯管理體系。
(四)堅持社會參與。在政府主導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生態產業化,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建設。
三、主要目標
2021年。全面啟動試驗區建設。編制《碳達峰碳中和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建設規劃》,將試驗區建設確定為自治區林草碳匯試點。建設森林草原濕地碳匯發展片區和碳匯林示范基地,開發林草碳匯綜合管理
平臺,開展林草碳匯計量監測,探索基于林草碳匯的碳中和市域循環、
碳交易(
CCER)項目開發,爭取實施森林草原濕地綜合增匯項目。
2023年。試驗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全市林草碳匯基礎能力、服務水平和隊伍建設有效夯實,在增加碳匯、組織管理、計量監測、資產開發等重點領域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成果,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全面提升。
2025年。建成具有包頭特色、系統完整的林草碳匯試驗區。基本建立包頭林草碳匯高質量發展體系,基本形成全市林草碳匯多元化發展格局,林草碳匯能力顯著提升、增匯措施科學高效、碳匯價值多元顯現,形成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區林草碳匯發展的典型經驗和成熟模式。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19.3%,森林蓄積量達到380萬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38%,濕地保護率達到38%,林草碳匯項目總規模達到1340萬畝(其中森林碳匯項目330萬畝、草原碳匯項目1000萬畝、濕地碳匯項目10萬畝)。
四、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試驗區建設規劃。立足我市自然生態系統實際,針對林草碳匯試驗區建設總體目標,深入開展調查分析,研究編制既有創新引領、又有實踐支撐的高質量的碳匯試驗區建設規劃,明確總體思路、具體目標、建設路徑、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從“提升能力、精準增匯、創新驅動、科學管理”四個方面發力,一體推進包括森林、草原、濕地等在內的林草碳匯發展,積極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發展模式,確保在“十四五”期間全面建成試驗區,努力實現全市林草碳匯能力明顯提升、生態產品價值充分彰顯,促進全市早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著力提升林草碳匯能力。立足包頭實際,圍繞全國生態保護修復“雙重”規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多渠道爭取項目、多元化籌集資金,大力實施森林草原濕地綜合治理項目,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推動林草生態資源質、量雙增,努力提升林草碳匯綜合能力。加強我市北部草原、中部大青山、南部黃河濕地生態修復,實行以水定綠、適地適綠、量水而行,因地制宜科學開展營造林和草原濕地修復。統籌推進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修復、濕地保護修復、礦山生態修復,提高自然生態系統的碳儲量。通過政府、社會和生態產業化投資,在“十四五”期間基本完成退化林修復和無立木林地再造林。
(三)精準推進林草增匯措施。以全市國有林場、重要濕地、山北草原為主陣地,著力推進建設總面積309萬畝的12個森林碳匯發展片區、總面積1220萬畝的5個草原碳匯發展片區,和總面積18萬畝的5個濕地碳匯發展片區,堅持“一片一方案”,落實增匯目標、路徑和措施,實行上圖管理、綜合施策、精準增匯。積極建設碳匯示范林,“十四五”期間各旗縣區每年建成不少于500畝的碳匯示范林。通過碳匯權確認、
碳排放量抵消、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頒發碳匯綠色證書等辦法,鼓勵和引導各級各類企業特別是工業企業積極參與碳匯林建設。
(四)加強林草碳匯計量監測。對全市林地及森林、草原、濕地的分布、質量、保護等級、權屬,以及退耕還林還草、退化林、無立木林地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開展包頭森林(各類林木、樹種)、草原、濕地生物量、年生長量調查和固碳特性綜合分析,科學測算林業、草原、濕地等碳匯量規模。建立健全林草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完善包頭林草碳匯計量監測技術規程,加快建立符合國家規范、滿足工作需要、具有包頭特色的林草碳匯監測統計體系、報告編制體系和數據覆蓋全面、功能高效易用的基礎數據庫。組織開展林草碳匯連續動態監測,加強林草碳匯計量監測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
(五)加強林草碳匯科學管理。開發建設包頭林草碳匯綜合管理平臺,對全市林草碳匯監測核算、碳匯發展片區建設、碳匯林建設、碳匯認購、“零碳”行動等進行實時監管,為碳中和、碳交易開展全過程服務。開展林草碳匯資產管理與開發,加快造林碳匯和森林經營碳匯“中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CCER)項目儲備,探索碳匯配額、碳匯金融等多種運營模式和開發路徑,變“碳交易”為“碳運營”,推動林草碳匯價值實現可視化、多元化、最大化。積極開展“零碳”行動,鼓勵、引導全市各級各類單位和個人開展碳排放計量,通過營建碳中和林等多種形式“購買”林草碳匯,實現碳中和、碳抵消,打造“零碳”活動、“零碳”會議、“零碳”機關、“零碳”產品,逐步建立市域內模擬“碳交易”、碳中和機制。
(六)加強林草碳匯科技支撐。研究制定《包頭市林草科技創新方案》,推動組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包頭林草碳匯科技創新平臺,積極開展林草濕增匯措施、碳匯計量監測研究、碳匯價值開發等方面的創新研究,圍繞提升林草濕碳匯能力開展科研合作攻關,力爭使碳匯試驗區建設更加科學高效。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功能研究,加強林草碳匯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貢獻和轉化路徑研究,推進關鍵領域技術創新,推廣和轉化先進科研成果。積極探索造林綠化、森林經營、濕地和草原等碳普惠運作方法,完善公眾低碳激勵機制。根據林草碳匯試驗區建設的實際需要,通過培養、引進、合作等多種渠道,建設一支適應林草碳匯發展的科技創新人才隊伍。
(七)著力穩定林草生態碳庫。在全市全面建立林長制,落實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目標責任,建立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森林草原濕地保護發展長效機制。嚴格資源保護制度,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嚴格控制林地、草原轉為建設用地,嚴格落實《包頭市禁牧休牧條例》,嚴厲打擊非法占用、破壞林地草原濕地資源等違法行為。強化林草災害防控,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風險評估、安全預警、綜合防范、應急救援機制,層層壓實防滅火網格化管理責任,全面增強森林草原火災綜合防控能力。落實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地方政府負責制,嚴格防范重大新發突發有害生物危害和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突出抓好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光肩星天牛、草原鼠兔害等防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市政府成立以市長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碳達峰碳中和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林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市機關事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林草局,各旗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統籌推進試驗區建設工作。構建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試驗區建設工作格局。
(二)加大資金支持。加大試驗區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優化和整合資金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試驗區建設中的規劃編制、監測管理、科研開發等基礎性工作要給予必要的財政經費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債券、政策性中長期低息貸款、碳匯基金及國際合作項目,用于試驗區項目建設。研究建立財政對林草碳匯項目的補貼政策,吸引各類企業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林草碳匯項目。探索研究碳匯直接融資方式,爭取自治區林草碳匯債券,引導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投入到林草碳匯項目。
(三)鼓勵先行先試。試驗區建設要大膽探索、開拓創新,突出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試驗,發揮示范、突破和帶動作用。健全激勵機制,營造謀改革、善創新的良好氛圍。市林草局作為試驗區建設牽頭單位,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思路,細化工作措施,加強對建設任務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適時開展成效評估。對成熟、試行有效、值得推廣的經驗,要及時總結提煉提升;對試驗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解決。要認真貫徹各項法律法規政策,及時跟進國家、自治區相關安排部署,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試驗區建設情況,得到更好更多的指導和支持。
(四)強化旗縣區責任。將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建設任務納入全市林長制目標管理。各旗縣區政府要統籌推進,明確本地區在試驗區建設中承擔的目標任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和施工圖,特別是針對碳匯發展片區建設和造林增匯、森林經營、退化林修復,退化草原修復、濕地保護等方面要細化措施、全面推進。
(五)營造良好氛圍。加大試驗區建設的宣傳力度,深入解讀和宣傳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意義和林草碳匯的重要作用,營造合力推進試驗區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大林草碳匯宣傳力度,結合國際森林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植樹節等重大節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宣教及實踐活動,廣泛普及林草碳匯知識,引導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注、支持林草碳匯(包頭)試驗區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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