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
碳中和是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目標,是順應
綠色發展時代潮流,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以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驅動我國實現技術創新和發展轉型,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必然要求,是縮小與主要發達國家發展水平差距的歷史機遇。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我國積極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將對保護地球家園作出重要貢獻,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保持戰略定力。
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面臨著減排幅度大、轉型任務重、時間窗口短等諸多挑戰。2020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13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占全球排放總量的27%。二氧化
碳排放總量為116億噸,其中能源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約101億噸,占全球能源活動排放量的30%左右。我國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已達10噸,是全球人均水平的約1.4倍。人均二氧化
碳排放量已大于7噸,也是全球人均平均水平的1.4倍,已超過英、法等發達國家。隨著經濟社會持續發展,還將驅動能源消費不斷增長,溫室氣體增量壓力巨大。
我國產業結構偏重,第二產業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為40%,卻消費了68%的能源;能源結構偏煤,2021年煤炭消費量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56%,有待進一步降低,能源強度約為全球平均水平的1.5倍。與此同時,相較于發達國家,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只預留了30年左右的時間,僅為發達國家的一半。經濟社會發展和能源系統全面綠色低碳轉型挑戰巨大。
通過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加快推動技術進步和發展轉型,可以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此,堅持行業和地區梯次有序達峰原則,鼓勵已達峰的地區碳排放量不再增長,鼓勵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地區盡早達峰,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均碳排放量增加脫鉤。
在碳達峰的基礎上繼續采取降碳、脫碳、碳移除等措施,加快結構轉型和技術進步,推動發展模式增長轉變。預計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屆時溫室氣體排放量有望降至2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可控制在20億噸,碳移除總量可以達到2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與溫室氣體排放量基本相當。
需要強調的是,實現“雙碳”目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個長達幾十年的科學轉型過程,要把握好節奏,積極又穩妥地實現目標,既要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又要防止轉型不力帶來落后和無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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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國家氣候變化
專家委員會顧問、中國碳中和50人
論壇主席 杜祥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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