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實現“雙碳”目標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政府、社會、企業、個人的多方協同,也需要相應的碳基礎設施予以支撐。
過去一段時期里,我國在能源、建筑、交通、制造、金融、民生等領域實施節能減碳方案,發起了以智能制造、
新能源、節能建筑、低碳行為引導等降碳項目。但這些“剛性降碳”多數是點狀、缺乏有機組織的減碳行動,海量投資的價值并未能得到充分體現,亟待通過價值實現引導產業鏈升級與區域民生改善的“雙碳”全局優化機制。因此,圍繞碳相關要素聚集與流通的“碳基建”應運而生。“碳基建”破局關鍵在于發揮“碳”作為未來發展的核心計量單位的基礎性作用,構建提供碳相關要素聚集與流通的底層服務系統。在“雙碳”戰略實施進程中,碳基建將呈現四個特性。
數字性。以碳數據為核心,碳基建是由智慧感知、數據中心、計算
平臺等功能共同構成的軟硬件載體。通過檢測采集、篩查整理、路徑追蹤、度量計價、確權交易等,將現實世界中的
碳排放鏈條分解并映射到數字空間,全流程、高精度地把個人、企業實體的各種行為連接起來、梳理清楚。碳數據反映出資源配置、能源結構、產業布局、生活方式等因素,綜合描畫社會發展的足跡,能夠為有關部門形成碳治理發展路徑和癥結疏導辦法,進而構建決策機制和執行系統。
公共性。碳基建將針對碳要素聚集與流通,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與可信共享能力,面向一切企業和個人碳行為體,提供可及、開放、安全的碳賬戶服務。企業生產運輸、加工制造、能效改善、產業升級中碳排放的變化,個人
綠色出行、能源使用、日常消費等碳消費行為,都將記錄到各自的碳賬戶,并通過核查與核算服務進而形成碳資產。碳賬戶之間的連接,將構建全社會參與、以“碳”作為流通要素的公共服務網絡,實現碳排放、
碳信用、碳資產的可計量、可計算、可確權、可交易、可追溯、可審計、可監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平臺性。碳基建將碳數據、碳技術、碳資本三大要素有序聚合在一個數字空間中,為治理方、供給方、消費方、服務方提供了一個高效便利完整可靠的新型平臺。為治理方提供決策地基,根據所轄區域內資源稟賦、產業結構以及歷史因素形成最優的碳治理實施方案和評估辦法。為供給方提供專業支撐,提升生產效率、優化能源結構。為消費方提供協同計量,以商品和個人、企業行為作為“
碳足跡”計量主體,實現跨行業跨區域碳數據計量、核查與互認的統一要素服務平臺。為服務方提供實施基礎,以金融、咨詢、法律等為主的服務方,通過全面、穿透、可信的碳數據平臺,降低經營風險,提高決策準確性。
基礎性。作為基礎設施的一種,碳基建依托我國完整產業鏈與實體制造優勢,支撐全社會低碳治理的基本生態,是鏈接能源、建筑、交通等各領域實體形態的減碳行為與交易、物流、金融、法律、審計等各類虛擬形態的
碳管理服務體系之間的“基礎錨定平臺”。在此基礎之上,一方面,將實體減碳行為關聯成碳資產,進而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引導供需雙方的資源高效配置、挑選最合適的減碳工程、技術與配套服務;另一方面,將碳服務與我國實體經濟自然產生的碳要素相掛鉤,提供碳服務產業發展沃土,進而構筑有效的
碳交易市場,為我國爭奪國際碳定價權提供基礎支撐。
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一樣,碳基建必須由政府主導、企業實施、全民參與、社會監督。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需要在國家政策的科學引導下,有序達到社會資源的再配置,不僅實現環境的改善,也取得科技創新、經濟競爭力提升和社會進步。抓好碳基建,就是重新梳理與聚集碳相關要素,統籌規范無序的減碳行為,打破碳足跡數據割裂現狀,深度賦能各方參與者,實現全社會范圍內碳的全足跡與全生命周期管理溯源,打通橫向與縱向通道,達到產業聯動、區域聯動。加快推進碳基礎設施建設,通過碳賬戶的引入和碳數據的治理,便于統籌發展和安全,便于穩中求進、通盤謀劃和科學決策,最終探索出符合中國國情的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道路。(作者:李兢 作者單位:中國鐵道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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