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是一個全球性公共問題。地球大氣資源具有公共物品屬性,氣候變化影響和治理均是全球性的,依靠單一國家的努力難以有效應對氣候變化。
國際合作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目標和路徑。一方面,國際合作可以推動氣候認知和科技創新,通過交流合作,提升國際社會對氣候問題的認識并確立行動目標,促進氣候友好技術的開發和普及應用;另一方面,通過國際合作引導投資、市場及經濟發展方向,借助資金支持模式、國際貿易規則等手段,促進建立氣候與環境友好型市場體系,引導建立
低碳經濟。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國際合作機制為國家間開展氣候治理提供合作
平臺。通過在聯合國
平臺下開展氣候行動目標談判,以及G20、APEC等相關國際機制下開展氣候對話,促進各國進一步凝聚共識,提升氣候行動成效。各國發展階段不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存在差異,國際合作可以幫助和推動更多國家實現低碳轉型發展,同時,保障全球氣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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