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碳市場進程發展速度較快,總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地方
試點啟動階段、 全國統一市場準備及啟動階段、全國統一
碳市場發展逐步成熟階段。
第一階段 ( 2011-2013 年)地方試點啟動階段。2011 年 10月,國家發改委發 布了《關于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標志著我國正式啟動
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2013 年 6 月,我國首個碳排放權試點市場在深圳成立,隨后相繼成立
北京、 上海、天津、重慶、湖北以及廣東共 7個第一批碳試點市場,后續福建成為國內第 8 個碳市場交易試點。目前試點區域均能夠有序且有效運行,繼續為全國碳市場的技術 創新和政策制度的創新起領航作用。
第二階段 ( 2014-2019 年)為全國統一碳市場準備階段。2013 年,黨的十八屆 三中全會明確建設全國碳市場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2014 年 12 月,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方法》的發布從制度層面明晰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的總體框架。2015 年 9 月,首次確認將于 2017 年開啟全國統一碳市場交易體系。2017 年 12 月,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 ( 發電行業) 》的發布,標志著全國統一碳市場 建設拉開帷幕。2018 年,碳市場建設的具體技術性操作開始成為主要建設任務,如 數據報送、注冊登記等系統建設工作加速跟進。2019 年,隨著相關基礎工作的完成, 以發電行業配額交易為主的全國統一碳市場進入重要的模擬、運行階段。
第三階段( 2020 年以來)為全國統一碳市場發展逐步成熟階段。2020 年全國碳 市場建設進入深化完善階段。經過近 3 年的準備與模擬運行,以電力行業為對象的全 國統一碳市場于 2021 年 7 月正式上線,這對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具有重大的現 實意義。此外,除發電行業外,后續將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如鋼鐵、石化、化工、 航空等重點行業,隨著時間的推移,全國碳市場的交易產品和方式將進一步豐富,中 國碳市場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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