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頂層設計逐步完善,《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關于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的意見》《全國海洋傾倒區規劃(2021—2025年)》印發實施,《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正式啟動,“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逐步清晰,但同時也面臨著局部海域綜合治理亟待深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等突出問題。
今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之年,也是凝心聚力落實“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各項任務部署、穩中求進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的深化之年。圍繞2022年的工作重點和難點,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司長柯昶近日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促規范、重示范,以美麗海灣建設為抓手,統籌抓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海灣是經濟發展的高地、生態保護的重地、臨海親海的勝地,也是推進海洋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關鍵。柯昶介紹,“十三五”以來,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總體改善,但近岸部分海灣(灣區)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水質改善成效尚不穩固,海洋生態退化趨勢尚未根本遏制,海洋垃圾污染等影響了公眾臨海親海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為此,海洋生態環境司在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海地方編制印發《“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過程中,明確將美麗海灣建設作為“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線和抓手,以海灣(灣區)為重要單元,構建國家、省、市、海灣分級治理格局,系統謀劃、因地制宜、梯次推進海灣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美麗海灣建設,將“十四五”各項重點任務措施逐一分解落實到283個海灣(灣區)當中。
2022年,海洋生態環境司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和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11個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和283個海灣(灣區)為重點,系統落實《“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有序實施規劃明確的6項核心指標、44項重點任務和各項具體任務措施,統籌推進海洋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應對氣候變化等;二是加快制定美麗海灣建設指標體系,指導地方“一灣一策”深入推進海灣綜合治理和美麗海灣建設;三是繼續組織開展美麗海灣優秀
案例征集活動,總結凝練在全國推得開、立得住的好經驗、好做法。
促攻堅、強幫扶,以三大重點海域為關鍵,靠前打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
渤海、長江口—杭州灣和珠江口鄰近海域三大重點海域是我國沿海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戰略區、人海和諧共生的重要實踐區。柯昶認為,盡管近年來三大重點海域生態環境總體改善,但仍處在污染排放和環境風險的高峰期、海洋生態退化和災害頻發的疊加期,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得到根本緩解,沿海地方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能力依舊薄弱,“十四五”期間實現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面臨艱巨挑戰。
為此,柯昶表示,今年海洋生態環境司將按照穩中求進的原則,堅持系統觀念,從以下方面推動《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各項任務落實落地:一是組織流域海域局和相關部屬單位指導攻堅范圍內的“2+24”沿海城市制定實施方案,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將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逐級分解細化為具體的落實舉措,科學把握攻堅計劃和工作節奏,共同推進落實落地;二是編制印發駐點幫扶工作方案,組織部屬相關單位深入沿海城市一線扎實開展駐點技術幫扶,協助地方貫徹落實好攻堅戰各項任務要求,逐步補齊基礎能力短板;三是加強技術培訓和
試點示范,加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等重點難點任務的技術培訓,選擇部分地方開展
試點示范。
建制度、強監管,以三個具體領域為重點,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和摸底調查
入海排污口連通陸地和海洋,是污染物排海的重要途徑,數量大、類型多、情況復雜、動態變化快,精細化管理的困難較大,是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難點,也是柯昶最為關注的工作重點之一。
不久前印發的《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排污口排查溯源、分類整治、嚴格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加強和規范排污口監督管理作出了系統部署,提出“2023年完成重點海灣排污口排查和渤海海域排污口整治”等階段性目標。
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的實際,海洋生態環境司將會同相關司局和沿海地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針對入海排污口數量大、情況復雜的特點,將推進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區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指導江蘇、上海、浙江、廣東、福建、廣西、海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臺賬;二是針對精細化管理困難的問題,將加快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制定入海排污口管理辦法,編制入海排污口設置論證技術導則,研究編制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指南、數據信息格式等配套文件,指導沿海地方切實做好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分類監督管理。
海水養殖是可持續利用海洋資源的重要方式,但部分地區海水養殖的不規范發展對局部海域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排放標準制定和跟蹤監測監管不夠,監管業務體系仍不健全。為此,生態環境部和農業農村部共同印發了《關于加強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的意見》。柯昶表示,海洋生態環境司將組織沿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健全與農業農村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重點做好以下兩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建章立制和摸底調查步伐,指導督促沿海地方加快編制海水養殖尾水排放相關地方標準,開展未依法依規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海水養殖項目摸排;二是強化生態環境監測監管,推動構建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業務體系,組織開展池塘養殖現狀及尾水排放情況遙感排查等。
海洋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是沿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重要抓手,但目前服務“六穩”“六保”的審批效能仍有提升空間,非法傾廢等行為在部分地區依然多發頻發。柯昶表示,海洋生態環境司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精神,自覺把海洋生態環保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一是主動做好“六穩”“六保”的服務保障工作,實施《全國海洋傾倒區規劃(2021—2025年)》,繼續選劃一批臨時性海洋傾倒區,依法依規加快海洋工程環評、廢棄物海洋傾倒許可證等審批事項辦理;二是強化監管與執法協同,將繼續與中國海警局開展“碧海2022”海洋生態環境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海洋傾廢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防風險、強能力,以守好底線為目標,穩妥抓好海洋環境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據柯昶介紹,當前我國近岸海域仍然處于環境風險的高發期,海上溢油等突發環境事件仍呈高發態勢。與陸地環境突發事件相比,海洋環境事件產生的污染物直接隨海擴散,應急裝備和人員到位準備時間較長,控制污染范圍難度更大,處置專業性要求更高。生態環境部門海洋環境應急處置等能力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相關配套制度仍需逐步完善。為此,海洋生態環境司與中國海油建立政企合作的應急協作機制,推進溢油油指紋庫建設等能力建設,啟動應急船舶改造和應急系統升級。
2022年,海洋生態環境司將繼續堅持底線思維,提高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自覺,做到“三管齊下”:一是抓好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海洋生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手冊,研究制定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計劃編制指南,組織各流域海域局制定海區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加快能力建設,落實與中國海油合作框架協議,推動與中國海警局等單位以及相關涉海企業加強海上應急合作;三是做好應急演練,組織流域海域局及相關部屬單位等開展應急演練和溢油應急計劃質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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