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準備了包括關于加快建立我國
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進一步優化投資制度和“集采”政策等多項提案。
在建立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方面,呂紅兵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闡述,2020年9月,中國向國際社會作出碳達峰、
碳中和的承諾:“中國將力爭2030年前達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3060目標”,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在此背景下,利用市場交易機制并建設與之配套的法律制度體系,是推進實現“3060目標”的重大制度舉措。
“我國應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架構,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適時制定碳排放權交易法。”呂紅兵認為。
對此,他給出了多項建議有:一是,應依法建立國家統一監管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架構。二是,應完善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制度,這是碳排放權交易的前提。三是,應確認碳排放權的證券類資產的法律屬性,這是碳排放權交易的基礎。四是,應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明確政府(管理者)和企業(排放者)兩類主體的義務,這是碳排放權交易的保障。五是,應關注中國
碳市場國際化,設計打通國內國際
碳交易市場的機制,這是碳排放交易的趨勢。可以充分利用“一帶一路”合作契機,構建“全球
碳市場連通機制”,建立類似資本市場滬港通、深港通、滬倫通的制度安排,實現全球范圍內相關國家碳市場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的有效連通。
在優化投資制度和“集采”政策方面,呂紅兵給出了加快推進我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提案。
該提案的背景在于:《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對我國生物醫藥發展做了戰略性規劃。該綱要指出:聚焦新一代生物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產業發展新動能。推動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融合創新,加快發展生物醫藥、生物育種、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產業,做大做強生物經濟。在基因技術等前沿科技和產業變革領域,組織實施未來產業孵化和加速計劃,謀劃布局一批未來產業。
在呂紅兵看來,未來世界競爭格局中,生命健康領域的產業競爭不但關乎生命與健康的民生問題,更關乎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其中生物醫藥和生物技術的創新與發展則是關鍵。為此,他結合在實踐中調研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在干細胞、基因診斷及治療技術開發與應用領域適度開放多元化投資;建議充分運用“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等國家立法授權的立法資源,依法設立“干細胞、基因診斷及治療技術開發與應用特區”,制定詳細的制度、政策和指南,開放外資等多種投資主體對該領域的投資。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上海臨港藍灣生物醫藥開發區等生物醫藥領域技術和人才聚集的區域以及海南自貿港,均可成為“試驗田”。在“特區”
試點成功后,可以依法推廣至全國的生物醫藥領域開發區。
二是,呂紅兵提出,細化和優化國家“集采”政策,給予企業自主研發新藥特別是生物醫藥特殊關注和待遇。建議制定更為詳細的有利于充分保護和推進我國自主創新藥品研究和開發的“集采”政策細則,對于符合前沿創新技術的企業自主研發新藥,特別是生物醫藥,給予較長的容忍期,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進入集中采購目錄以及進入集中采購目錄的
價格折扣空間,以鼓勵更多的市場主體投資創新藥發展,吸引全球科技人才云集于中國創新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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