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與電力市場參與主體一致,電力交易與
碳交易存在著復雜的依存關系。電力市場和
碳市場同作為能源資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其目的都是促進我國能源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清潔低碳轉型,二者具有強一致性關系且通過互相作用而彼此影響。對電力行業而言,火力發電必然伴隨著
碳排放,需要統籌考慮
碳排放約束與電力需求約束。同時低碳發展需要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進而產生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定價問題,進一步影響碳市場和電力市場的交易機制。
碳交易市場運行后,
碳價會與發電成本耦合,促進我國能源結構向
新能源轉型。主要從三個方面影響電力行業:
從電源側看,一是碳市場抬高了高碳機組的發電成本。據長城證券研究院測算,以30萬千瓦機組為例,對單機組在碳市場運行后的利潤進行測算,假設運行初期火電企業需要購買自身排放總量2%的配額,碳價為50元,則火電度電成本增加0.00082元,凈利潤約下降2.83%。二是后續納入碳市場的
CCER將提升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的經濟性。全國碳市場未來會納入
CCER,假設可再生能源項目申請CCER成功后產生的減排量100%轉化為配額進入碳市場交易,當碳價為50元,風光度電收入有望增加0.0408元。
從電網側看,一是火電機組成本上升可能提升其上網電價。在目前銷售電價實行目錄電價、上網電價市場化的情況下,發電企業的部份排碳成本無法向用戶傳導,或會增加電網企業購電成本。二是電源結構的低碳化轉型,需電網企業加快整體電力系統結構改造,為可再生能源消納提供有力保障。碳市場的引入為可再生能源消納機制提供了市場動力,電網企業要提高電網與新能源的適配度,保障電力市場、碳市場和可再生能源消納市場的銜接。三是全國碳市場運行將有利于電網企業的業務拓展。電網企業的海量數據與樞紐作用可以為全國碳市場運行提供不可替代的基礎數據及
平臺支撐,同時還可開展
碳資產管理信息
平臺建設,探索碳資產核查服務、碳資產金融服務等新業態,將碳資產業務和節能服務、配售電等新興業務有機結合,形成企業新的利潤點。
從用戶側看,目前碳市場沒有直接影響,未來上海“碳普惠”推出后,將會推動用戶用能習慣的改變,比如增加分布式發電項目開發、低碳出行、有序用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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