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要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造美麗福建。持續深化生態省建設、落實碳達峰
碳中和國家戰略,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相協調相促進,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福建的驕傲。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上來,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展現更大作為。
福建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實踐地。習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間,作出生態省建設重要戰略決策,前瞻性開啟生態文明建設重大實踐。這些年來,福建一任接一任持之以恒不斷深化落實生態省建設戰略,建設全國首個省級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路,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走在全國前列,
綠色發展和
綠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綠色發展方式加快形成,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雙贏,實現跨越發展和生態環境協同共進,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事業取得豐碩成果,“清新福建”成為亮麗名片。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對標美麗中國建設總要求,突出加快生態省建設,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戰略方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圍繞建設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區和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示范省的定位,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實施好《福建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全面開創福建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在生態省和生態文明建設上展現更大作為,為美麗中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福建的驕傲,讓高顏值美麗福建永遠成為亮麗名片。
堅持新發展理念,全面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綠色是新發展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低碳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持續深化生態省建設,拓寬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路徑,強化綠色低碳發展法規和政策保障,推進經濟生態化、生態經濟化,促進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嚴守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產生與排放,實施更加嚴格的資源總量管理與全面節約制度、環保準入和監管制度等剛性約束政策,調整優化經濟結構與能源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高新技術產業、生態農業、現代服務業、節能降耗環保產業以及循環經濟等。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并養成綠色低碳、合理適度消費習慣,鼓勵綠色公共交通出行,減少
碳排放污染等。以全社會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深化制度創新,拓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圍繞完善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下功夫,探索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進一步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健全完善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深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制度,完善資源環境產權交易制度,全面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深化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探索不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途徑。逐步擴大生態補償范圍和提高生態補償標準,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強化生態保護激勵效應。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完善優化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評價制度,并與政績評價和職務升降掛鉤。健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機制,真正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補齊自然生態保護短板。濕地是重要自然生態系統和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具有涵養水源、凈化水質、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豐富動植物及礦物、自然生態觀光旅游、科普教育等生態服務功能、經濟服務價值和社會效益功能。我省濕地面積87萬多公頃,約占全省陸域總面積的7%,高于全國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5.58%的比重,濕地類型多,資源豐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含保護小區)30多個,建立國家濕地公園7處。濕地保護和恢復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內容,對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建設美麗福建,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等意義重大。應進一步完善、落實濕地保護和恢復的法規政策,嚴格依法依規落實保護好、恢復好濕地資源。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污染、填埋、養殖、圍墾、開礦等非法亂占濫用濕地行為,嚴懲侵占破壞濕地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濕地保護和恢復的能力建設,全面保護和恢復濕地。建立完善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深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重現凈灘碧海風貌。海洋生態文明是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海洋強省,共建共享“凈灘碧海”美麗福建的重要保障,并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注入強勁藍色動力。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監管,嚴格落實流域環境水質污染防控相關法規制度和“河湖長制”職責。進一步深化陸海協調,加強陸海污染聯防聯控,建立權責清晰、管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海排污口監管體系。全面設立灣(灘)長、副灣(灘)長,實施“灣(灘)長制”為統領的沿海設區市、縣(區、市)、鄉鎮(街道)三級“灣(灘)長制”組織體系,以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并重,全面改善水體品質和岸灘環境質量,提升海灣生態功能,全面推進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保護重要海洋功能區,嚴打違規違法用海行為。嚴格限制順岸平推式圍填海,保護重要自然岸線和濱海濕地,落實好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維護好我省海洋生態安全。把海洋生態文明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開發總體布局,提升治理能力,實行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構建完善海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夯實科技支撐,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海洋環境科技保障。
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力爭在全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走前頭。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強調,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省建設布局,科學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我省應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科學統籌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力爭在全國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抓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和分行業分領域實施方案,科學設定碳達峰目標和路徑,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積極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優化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等,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快速降低碳排放強度,以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抵消GDP增長帶來的碳排放增加量,同時疊加大力節能和加大太陽能、風能、核電等非化石能源利用。實施促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綠色財稅、綠色金融、
價格、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鼓勵
CCS (碳捕獲與封存技術)、
CCUS(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氫能技術、儲能技術、高碳化石能源低碳化利用技術等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應用,提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能力。加快氫能應用,助力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減碳脫碳。實施火電、鋼鐵、水泥、石化等八大傳統高耗能行業碳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減污降碳行動,支持有條件的率先達峰。依托我省66.8%森林覆蓋率、林地面積1.39億畝這一良好森林資源優勢,積極發展林業
碳匯等產品,提升自然生態系統
碳匯能力。
(作者為福建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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