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區域范圍變化:
試點到全國——2021 年 6 月底前有望啟動全國
碳市場交易。我國
碳市場的建設路徑是從
試點市場向全國統一市場過渡。2011 年 10 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將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等七省市列為
碳排放試點地區,指示各試點地區建立各地區排放權交易監管體系、交易
平臺建設等工作,標志我國
碳交易正式啟動。2020 年年底,生態環境部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 》,印發《2019-2020 年全國碳排放權交 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正式啟動全國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2021 年 2 月生態環境部部長強調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確保 2021 年 6 月底前啟動 全國碳市場的上線交易。2021 年 5 月,碳排放權登記、交易及結算規則出臺,
碳交易逐 漸完成從試點區域向全國統一的過渡。
2、 涵蓋行業變化:電力行業向八大行業——“十四五”期間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有望納入市場。目前納入碳市場管理的行業主要為電力行業,全國碳市場擴容呈現 加速態勢,生態環境部表示鋼鐵行業“十四五”期間將盡早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此 外,水泥、化工、電解鋁、造紙等行業前期已完成較多的準備工作,生態環境部考慮在 “十四五”期間將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八個重點排放 行業陸續納入全國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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