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
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試點的通知》,組織部分省份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
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試點。其中,廣東省屬于試點地區之一,試點行業為石化行業。為切實做好相關試點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積極落實相關工作,并結合廣東實際發布了《關于開展石化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根據《通知》,試點項目包括:列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按第1號修改單修訂)中“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2煤制合成氣生產”“2523煤制液體燃料生產”小類,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全部納入試點項目范圍。
除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外,省生態環境廳和各地還可根據本地碳排放源構成特點,結合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安排,同步開展其他重點行業的建設項目試點。目前,已確定巴斯夫(廣東)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作為省級試點項目之一。
《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自2021年8月15日起受理試點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要求報告書包括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內容。
負責審批試點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生態環境部門應與試點項目相關部門、建設單位等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大膽創新,共同研究落實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體系建立、碳排放水平測算、
碳減排措施制定等要求,并將相關內容以專章形式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省生態環境廳表示,將沿用目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專班制度,指導巴斯夫(廣東)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開展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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