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投入全球氣候治理行動
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稱,人類對氣候系統的影響是明確的,且“極有可能(95%)的是,觀測到的1951—2010年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升高的一半以上是由溫室氣體濃度的人為增加和其他人為強迫共同導致的”。如果不立即采取有效的減緩政策和行動,到2100年,全球平均表面溫度相對工業化前將升高3.7—4.8℃,海平面將上升0.6-0.8米,造成不可逆轉的全球性生態災難和巨大經濟損失。而若要實現2℃溫控目標,剩余碳排放空間約為1萬億噸二氧化碳,全球按目前水平只能繼續排放20余年。
因此,實現碳中和是一項迫切而艱巨的任務,當前多國紛紛作出承諾并付諸行動。據了解,占全球經濟總量75%以上、碳排放量65%以上的國家和地區提出了碳中和目標,一些國家和地區已將碳中和目標寫入法律或在立法進程中。
在2020年12月12日召開的氣候雄心峰會上,我國再次明確了近期的量化目標: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要凝聚共識,提出全球氣候治理的中國方案,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建設,講好應對氣候變化的‘中國故事’。”柴麒敏說,我國有底氣、有能力、有行動為全球的低碳發展作出新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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