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航運公會(ICS)方面披露,每艘5,000總噸以上的船舶,其“A”至“E”運營效率等級將完全公開并每年更新。IMO的MEPC75
會議將于11月16日召開,并在明年的MEPC76上填寫進一步的指導原則時,立即采用此評級系統。
ICS發言人說:“這些評級將公開發布,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確切的機制正在敲定中。”
這將是對多年以來關于船舶效率和排放數據的保密性的決定性突破。IMO的數據收集系統于2018年生效,在無法識別單個船舶的范圍內被匿名化,并且訪問此匿名數據的范圍僅限于“附件VI的當事方”,即政府而非租船人。
當時,托運人不同意該決定,認為應當以更大的透明度公開船舶排放數據,這有利于迫使船東傾向于使用效率更高的船只,釋放市場力量以激勵船東減少
碳排放。
本周,全球船運者
論壇GSF(代表了全球40個運輸者組織,其中許多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汽車制造商、化學公司以及食品和飲料生產商),對IMO透明度提高的跡象也表示歡迎。
GSF秘書長詹姆士·霍克漢姆(James Hookham)表示:“隨著強有力的環境原則和碳排放目標,進出口企業將期望并要求在IMO規則生效之時,全面了解船舶的能效等級。最終,此信息將需要變得像Plimsoll線一樣可見。”
新的《海上貨運憲章》的簽署國也將對該舉措表示歡迎。國際非營利組織全球海事論壇(Global Maritime Forum)上個月宣布,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農業、采礦和商品貿易公司集團將首次通過新章程,評估和披露其航運活動的氣候變化,可以輕松訪問A到E評級。
但是,IMO的某些成員國仍可能嘗試阻止公開發布船舶效率等級。
一名國際海事組織IMO發言人澄清說,10月份閉門會上提出的當前草案中,船舶的合格聲明將包含其效率等級,這是船舶應保存在船上以供港口國監督和其他機構檢查的證書之一,并且出于安全原因,該文件本身也不公開。
為了讓IMO在GISIS能掌握和發布每艘船的效率等級,需要成員國將此信息提交給IMO。
發言人說:“到目前為止,法規中沒有明確要求國際海事組織這樣做的規定。如果成員國要求秘書處發布評級,那么我們將研究如何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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