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應對氣候安全風險的長效機制
習主席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負責任大國應盡的國際義務,這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科學把握氣候規律,在加強氣候變化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中長期氣候安全戰略目標,健全應對氣候安全問題能力建設,實施保障氣候安全的
綠色低碳發展戰略,共建維護全球氣候安全的國際規則,著力減輕氣候變化對糧食生產、水資源、生態、能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減少氣候變化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的影響,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強化政策協同。應對氣候變化涵蓋多個領域,涉及國家安全中的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等多個方面,要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推進不同部門的政策協同,切實提高氣候安全的保障水平。實現既能有效應對氣候安全挑戰,又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升能源安全、帶來經濟利益。如投資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設施,不僅可以產生經濟效益,也有助于降低沿海地區和其他基礎設施面臨的氣候脆弱性和氣候風險。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健全實時、高效、常態的氣候安全風險監測分析預警機制。密切跟蹤掌握氣候變化引發的自然災害、重大突發事件的動態變化,切實加強監測預警和預防,建立并完善集氣象災害監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及災害風險處置于一體的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業務體系。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阻止或控制災害蔓延,從源頭上化解氣候安全風險與挑戰。
強化應對措施,構建全領域、韌性式、網格化的氣候安全風險應對體系。氣候安全影響多個領域,應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在農業、林業、水資源、氣象等重點領域和沿海、生態脆弱地區不斷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重點關注與極端天氣事件和災害相關的農業、水資源、生態、健康安全風險加劇等問題的應對。加強韌性式風險應對體系構建。充分考慮氣候變化、自然災害、重大突發事件對城市發展的影響,堅持平戰結合,規劃時要預留避難場所與應急救治建設用地,強化城市的風險應對能力。完善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堡壘作用,加強重大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協同協作救治機制。
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統籌、協調、可持續的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建設。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應對氣候變化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相輔相成。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法律制度建設。科學開發并合理利用氣候資源,著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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