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好“六保”任務,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發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予以發布。
附件: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國家能源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為“十四五”良好開局打下堅實基礎的關鍵之年。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順應國內外發展環境和形勢變化,妥善應對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發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遵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六穩”工作和“六保”任務,著力加強煤電油氣產供儲銷銜接,保持能源產業鏈和供應鏈穩定;著力加大補短板、強弱項力度,提升能源安全底線保障能力;著力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增強創新驅動能力,培育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持續推動能源發展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堅強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標
2020年主要預期目標如下:
能源消費。全國能源消費總量不超過50億噸標準煤。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7.5%左右
供應保障。石油產量約1.93億噸,天然氣產量約1810億立方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9億千瓦左右。
質量效率。能源系統效率和風電、光伏發電等
清潔能源利用率進一步提高。西部地區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惠民利民。新增清潔取暖面積15億平方米左右,新增電能替代電量15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7%左右。光伏扶貧等能源扶貧工程持續推進,完成“三區三州”和抵邊村寨農網改造升級。
改革創新。深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具備條件的地區正式運行。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進一步深化。完善油氣勘查開采管理體制,健全油氣管網運營機制。能源革命
試點深入推進。穩妥有序推進能源關鍵技術裝備攻關,推動儲能、氫能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
(三)政策取向
——堅持以保障能源安全為首要任務。增強憂患意識,強化底線思維,著眼能源發展面臨的內外部環境變化和風險挑戰,建立健全能源供需聯動等工作機制,著力補強能源供應鏈的短板和弱項,抓緊抓實抓細保供措施,切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風險管控應對能力。積極推動能源領域軍民融合發展。
——堅持以惠民利民為根本宗旨。牢記初心使命,以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推進貧困地區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加大民生用能基礎設施投入,加快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建設,推動能源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向貧困地區延伸,統籌做好能源領域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嚴格執行階段性降電價、氣價政策,降低社會用能成本。
——堅持以清潔低碳為發展目標。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清潔低碳戰略方向不動搖,加快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大力推動非化石能源發展,持續擴大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推動能源
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以質量效益為主攻方向。持續深化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集中力量突破能源技術裝備短板,推動能源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持續提升能源系統質量和運行效率。
二、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保障
抓緊抓實抓細保供措施。建立健全重點突出、涵蓋全國、運轉高效的能源供給保障體系,支撐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密切關注煤炭供需變化,及時組織產運調度,確保港口、電廠庫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優化電網調度運行,重點滿足民生、醫療和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等用電需求。妥善應對油氣市場形勢變化,保持油氣產供儲銷銜接有序、供應穩定。
密切跟蹤供需形勢變化。進一步完善能源統計、信息共享、分析會商等工作機制。密切關注境外疫情對全球和我國能源供應鏈產業鏈的影響,加強能源監測預測預警,早做預案,適時啟動分級動用和應急響應機制。建立能源形勢監測日報制度,監測全國和重點地區煤電油氣供需變化,重點關注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及早應對,妥善解決。
壓實保供和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能源保供屬地責任,加強組織協調,推動解決能源供應問題,保障可供能源資源充足穩定。密切關注能源企業經營情況,針對行業反映集中、影響較大的問題,適時研究出臺支持政策措施予以有效解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采取針對性防控措施,避免發生影響能源安全的重大事故。組織能源企業做好高峰時段用能供應保障預案。
三、多措并舉,增強油氣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油氣勘探開發力度。大力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保障能源安全,狠抓主要目標任務落地,進一步鞏固增儲上產良好態勢。重點做大渤海灣、四川、新疆、鄂爾多斯四大油氣上產基地,推動常規天然氣產量穩步增加,
頁巖氣、煤層氣較快發展。探索湖北宜昌等地區
頁巖氣商業化開發。加快推進煤層氣(煤礦瓦斯)規模化開發利用,落實低產井改造方案。推動吉木薩爾等頁巖油項目開發取得突破。
加快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快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補強天然氣互聯互通和重點地區輸送能力短板,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壓實上游供氣企業和國家管網公司儲氣責任,加快儲氣庫基地及儲氣設施重點項目建設。有序推進液化天然氣(LNG)長期協議落實和現貨采購。健全項目用海、用地、環評等協調機制,積極創造條件推動項目建設。
專欄一:油氣儲運重點工程
在建油氣管道重點工程:中俄東線中段、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潛江-郴州段)、神木-安平煤層氣管道、青寧天然氣管道等;日照-濮陽-洛陽原油管道等;唐山LNG外輸管線(寶坻-永清)、粵東LNG項目一期配套管線等;部分區域管網及互聯互通管道等。
在建儲氣庫重點工程:雷61、雙臺子儲氣庫群、吉林雙坨子儲氣庫、大慶四站、西南相國寺儲氣庫(擴容達產)、呼圖壁儲氣庫(擴容達產)、蘇橋儲氣庫(擴容達產)、驢駒河儲氣庫、中石油文23儲氣庫、蘇東39-61儲氣庫、中原文23儲氣庫等。
在建LNG接收站重點工程:廣西北海、浙江二期、唐山三期等。
增強油氣替代能力。有序推進國家規劃內的內蒙古、新疆、陜西、貴州等地區煤制油氣示范項目建設,做好相關項目前期工作。健全燃料乙醇政策體系,穩妥擴大生物燃料乙醇生產和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啟動生物天然氣項目建設,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發展。
專欄二:煤制油氣重點項目
在建項目:伊泰鄂爾多斯2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伊泰伊犁1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內蒙古匯能16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二期工程)。
前期工作項目:兗礦集團榆林4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項目、貴州渝富畢節(納雍)2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內蒙古華星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
四、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提升能源發展質量
優化煤炭煤電產能結構。堅持煤炭產能置換長效機制,不斷完善產能置換政策。推動煤炭行業“上大壓小、增優減劣”,落實年產能30萬噸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煤礦產能。按照煤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推動釋放煤炭先進產能。統籌推進現役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西部地區具備條件的機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確保電力、熱力供應的基礎上,繼續淘汰關停不達標的落后煤電機組。從嚴控制、按需推動煤電項目建設。
推動煤炭綠色開發利用。繼續實施煤礦安全技術改造,推進煤礦智能化發展,加強礦區瓦斯、煤矸石、煤泥等煤炭開采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礦區循環經濟。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清潔化利用,著力提高電煤消費比重。研究完善煤炭綠色開發政策措施,推廣應用綠色開采技術,進一步提高原煤入選比例,促進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提升電網安全和智能化水平。有序建設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重點工程,合理配套送出電源,優化調度,提高通道運行效率和非化石能源發電輸送占比。調整優化區域主網架建設規劃,加快重點工程建設,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推進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深圳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海南自貿區(港)等區域智能電網建設。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升
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增強系統儲備調節能力。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和煤電靈活性改造。加強需求側管理,充分挖掘用戶端調節潛力。完善電力系統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和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補償機制。
提高煉油行業發展質量。研究建立煉油行業“能效領跑者”機制,促進節能技術創新及推廣應用。建立健全全國煉油行業綜合信息監測系統,加強數據分析評估,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著力化解煉油產能過剩風險,穩步提升產能利用率。
五、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推進能源結構轉型
持續發展非化石能源。落實《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保持風電、光伏發電合理規模和發展節奏。有序推進集中式風電、光伏和海上風電建設,加快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發展。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積極穩妥發展水電,啟動雅礱江、黃河上游、烏江及紅水河等水電規劃調整,加快龍頭水庫建設。安全發展核電,穩妥推進項目建設和核能綜合利用等。
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水平。明確2020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開發利用,進一步提高利用率。完善流域水電綜合監測體系,開展重點流域水能利用情況預測預警。繼續落實好保障核電安全消納暫行辦法,促進核電滿發多發。
專欄三:水電、核電重大工程
在建水電項目:金沙江烏東德,白鶴灘,雅礱江兩河口,大渡河雙江口等水電站。
前期工作水電項目:金沙江旭龍等水電站。
在建核電項目: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紅沿河(5、6號),福清(5、6號),田灣(5、6號),防城港紅沙(3、4號),漳州(1、2號),惠州(1、2號)等。
六、突出重點,強化能源民生服務保障
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決落實能源行業扶貧責任,大力支持貧困地區能源資源開發,促進資源優勢盡快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狠抓民生工程,集中力量推進“三區三州”、抵邊村寨農村電網改造攻堅,確保上半年完成。加強對農村電網建設的監測評價,提高農村電力服務水平。配合國務院扶貧辦做好光伏扶貧“收口”工作,開展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驗收評估。
穩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提前部署2020-2021年取暖季清潔取暖工作,統籌能源供應和配套設施建設,明確各地年度目標任務和實施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堅持“以氣定改、先立后破”,壓實地方政府和企業責任,穩步推進北方重點地區“煤改氣”工作。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因地制宜選擇清潔供暖技術路線,支持發展背壓式熱電聯產供暖,積極推動風電、地熱能、生物質能技術應用。研究完善清潔取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探索推動分戶計量供熱,加強建筑保暖和節能,營造節約用能社會新風尚。
降低社會用能成本。落實階段性降電價政策,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以基準門站
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加快推廣
北京、上海等地“獲得電力”典型經驗,持續優化我國用電營商環境。
七、促創新補短板,培育增強新動能
加大能源技術裝備短板攻關力度。加強能源技術創新
平臺建設,組織評選一批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并推進示范。加強組織協調、資源配置、政策保障和評估調整,確保各項技術裝備短板“攻關有主體、落地有項目、進度可追蹤”。
專欄四:科技創新重點任務
實施燃氣輪機自主創新發展示范項目。
依托示范項目建設,推動火電DCS控制系統、特高壓交直流套管、超超臨界發電機組高溫材料、大功率電力電子器件等自主創新示范應用。結合大力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天然氣互聯互通重點工程設備保障等工作,推動深水和非常規油氣、天然氣長輸管線和LNG接收站等領域技術裝備短板攻關和示范應用。
加大儲能發展力度。研究實施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政策,開展儲能示范項目征集與評選,積極探索儲能應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納、電力輔助服務、分布式電力和微電網等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建立健全儲能標準體系和信息化平臺。
推動新技術產業化發展。制定實施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關鍵技術裝備攻關,積極推動應用示范。繼續做好“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驗收工作。加強國家能源研發中心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積極探索區塊鏈等新興技術在能源領域的融合應用。
八、完善能源治理體系,提高治理效能
抓好能源規劃編制實施。深入推進能源“十三五”規劃實施,確保各項約束性指標如期完成,預期性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按照“十四五”能源規劃工作安排,結合疫情對能源供需形勢的影響,盡快研究編制“十四五”綜合能源規劃、分領域能源規劃和重點區域發展規劃,做好國家規劃和省級規劃的統籌銜接。
深入推進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抓好山西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和海南能源綜合改革。有序推動電網企業輔業市場化改革。推動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優化電力調度、交易機構間的工作協調機制。穩步推進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健全清潔能源消納市場化機制。深化輸配電價改革,完善增量配電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油氣管網運營機制,完善主干管網與地方管網統籌協調發展長效機制,推動管網設施公平開放。進一步推進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
持續推進能源法治建設。加快《能源法》立法進程。研究制修訂《電力法》《煤炭法》,以及《核電管理條例》《能源監管條例》《天然氣管理條例》《國家石油儲備條例》等一批法律法規。推進能源普法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完善能源行業標準體系。圍繞能源轉型變革需求,聚焦關鍵技術標準,強化標準制修訂及實施。加強標準化管理工作,研究組建頁巖油、電力氣象應用、綜合能源服務等領域標準化技術組織,穩步推進標準國際化。研究推動標準化信息管理平臺建設,著力提升標準化工作質量和效率。
強化能源行業和市場監管。加強對國家能源規劃、政策、重大項目落實情況的監管。加大電力市場準入、電力調度、市場交易、價格成本、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能源行政執法力度,推進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探索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能源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維護市場秩序。
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監管。鞏固“齊抓共管”既有成果,建立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情況排序公布制度和典型事故分析通報制度。制定實施《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五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定實施《電力安全文化建設指導意見》,推動建立教育培訓體系。強化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水電站大壩重大工程缺陷和事故隱患治理。防范化解特高壓輸電安全隱患,開展電力行業網絡安全責任暨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落實情況專項監管。做好重大活動保電工作,加強突發事件應對處置。
九、加強能源國際合作,拓展開放發展新空間
推進產能合作和設施聯通。堅持“開放、綠色、廉潔”和“高標準、惠民生、可持續”發展理念,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深化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深化技術合作與政策協調。深化高效低成本新能源發電、先進核電、清潔高效燃煤發電等先進技術合作。發揮各地區位優勢,深化區域和次區域合作,加強與能源國際組織交流合作,加強聯合研究,拓展對外培訓交流。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根據疫情防控和全球能源供需形勢變化,加強國際能源市場分析和預測,適時研究提出應對舉措,化解重大風險,維護投資整體安全。
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和有關能源企業,要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和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穩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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