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生態環境部氣候司司長李高在《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加快出臺重點排放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核查管理辦法、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把制度體系構建起來,形成比較完整的體系,為
碳市場運行奠定制度基礎。
同時,將抓緊推動全國
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推動發布《全國
碳排放權配合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案》和《發電行業配額分配技術指南》。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請介紹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情況,存在哪些問題?下一步將有何舉措?
生態環境部氣候司司長李高表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它是用市場機制來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
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在過去很多年當中,我們學習借鑒國外的碳市場經驗,包括他們出現的一些問題和教訓,同時通過國內
試點來探索積累經驗,在這個基礎上推進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李高稱,在過去一段時間,特別是轉隸以來,我們按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提出的任務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制度體系建設方面,起草完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這是為
碳交易奠定法律基礎的重要文件,在起草過程中還專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當然也廣泛征求了企業、地方政府、行業部門的意見。我們還積極推動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包括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核查管理辦法、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制度性文件,這些制度性文件對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運行發揮著非常重要作用。
二是在技術規范體系建設方面,我們組織開展了2018年度碳排放數據的報告、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進一步完善發電行業配額分配的技術方案,同時組織各省市報送了發電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從技術層面來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
三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我們在原有全國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的建設方案提出以后,又組織
專家做了優化評估,下一步,這個方案要根據
專家的意見再進一步修訂完善。在修訂完善后,將會開展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建設,這對于全國碳市場來講將是向前邁進的一大步。
四是在能力建設方面,我們也開展了一系列工作,這次機構改革后,氣候變化工作由生態環境系統牽頭,碳交易的工作在地方層面也由地方生態環境系統來負責,他們可能還缺乏一些經驗,還有發電行業的企業,我們針對這個情況開展了大規模培訓行動,目的是做好相關的能力建設支撐準備。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確實非常復雜,盡管有國際碳市場和我們試點積累的一些經驗,但仍然是一項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工作,特別是我們是在我國碳排放還在上升的情況下來開展碳市場的設計,推動碳市場的運行。這個挑戰跟當年歐盟或者美國加州的碳市場面臨的挑戰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立足中國國情和現實情況來開展相關制度創新,確保碳市場平穩起步和穩定運行,發揮好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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