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簡化CCER項目審批流程,縮短項目申報周期
“同時,還應該適當簡化CCER項目審批流程,縮短項目申報周期;抵消規則盡量簡單明了,并鼓勵新能源、農業、林業和
低碳環保類CCER抵消使用。”
“可設定CCER抵消比例維持在配額總量的5%—10%;相關政策還應該留有適當的過渡期,給市場充足的應對時間。”
“我國其實擁有豐富的
碳減排量資源。”李河君解釋說,在國家政策鼓勵下,我國新能源應用特別是國內光伏市場快速發展,以分布式太陽能發電、農村戶用沼氣、新能源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終端利用方式和利用量逐年擴大。這些以家庭為單位的微型新能源項目雖然單體量較小,但由于數量龐大,充分利用起來,其產生的CCER量將達數億噸,價值數十億元人民幣。“如果將這些
碳減排量閑置,于國于民都是一個巨大的浪費。”
因此,他建議,可以模擬銀行運營模式,針對新能源家庭用戶建立“綠碳銀行”,吸引新能源家庭用戶向“國家統一自愿減排登記簿”登記,并作為市場主體進行碳交易,提高市場活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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