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四川省統計局、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四川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了《四川省
碳排放強度表征指標及核算方法(試行)》(以下簡稱《表征指標及核算方法》)。此次四家單位對核算方法聯合發文,在全國尚屬首次。
《表征指標及核算方法》首次明確了省、市(州)兩級區域和工業、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表征指標及其核算方法,表征指標包括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單位工業增加值、單位營運性公路運輸換算周轉量、單位水路運輸換算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范圍為能源消費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此外,還明確了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四類能源品種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及其動態更新機制。
下一步,四川省將以重點碳排放控制目標為抓手,突出低碳引領作用,強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評,推進全省更加低碳、更可持續、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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