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全社會對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認識不斷深化,環境保護事業有序發展,污染治理成效不斷顯現;生態文明理念逐步確立,生態環境狀況持續好轉,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內容,形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一、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強化,生態文明理念開始確立
70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化的加速推進,我國的環境問題逐漸累積顯現,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及時確立了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建立并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制度體系,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環境法制建設不斷完善,走出了一條生態文明建設的中國特色道路。
(一)上世紀70年代后,環境保護理念初步形成
我國環境保護事業從建國后開始孕育,上世紀70年代正式拉開帷幕。1973年,國務院召開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職能范圍,成為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第一個里程碑。1978年,全國人大五屆一次
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首次將“國家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寫入憲法,為我國環境法制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改革開放到世紀之交,環境保護政策和制度不斷完善
從上世紀70年代末到本世紀初,隨著工業生產和城市發展規模擴大,我國生態環境日益嚴峻,社會各界對環境問題愈發重視,國家及時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政策和制度,環境保護事業步入有序發展時期。“六五”期間,環境保護首次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正式把環境保護確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七五”期間,我國發布首個五年環境規劃——《“七五”時期國家環境保護計劃》,從此環境保護成為國民經濟與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八五”期間,我國提出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明確指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中國的必然選擇。“九五”期間,國務院相繼發布了《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跨世紀
綠色工程規劃》,我國環境保護事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十五”期間,黨中央提出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頒布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2002年第一部循環經濟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制定出臺,標志著我國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開始向全過程控制轉變。“十一五”期間,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提出要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大自然生態和環境保護力度,強化資源管理,建立了節能降耗、污染減排的統計監測及考核體系和相關制度。
(三)新世紀以來,生態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事業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高度的理論自覺和實踐自覺,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習近平總書記著眼于世界文明形態的演進、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黨的宗旨責任、人民群眾的民生福祉以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宏大視野,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論、新戰略,推動形成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科學概括了生態文明的主要內涵,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科學自然觀、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觀、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觀、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整體系統觀、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嚴密法治觀和世界攜手共謀全球生態文明的共贏全球觀,構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理論內核,是新時代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遵循。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學習、宣傳和貫徹有力推動了我國生態文明事業發展實現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臺頻度之密、監管執法尺度之嚴、環境質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繼出臺,40多項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方案制定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分別簡稱“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訂施行,開啟了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
黨的十九大立足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著眼未來,進一步將“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強調“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作出了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新時代。
二、環境保護扎實推進,生態狀況逐步改善
70年來,隨著環境保護理念的深化,國家不斷加大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保護力度,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加強自然保護區保護,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逐步健全主體功能區制度,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工作,生態保護和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狀況顯著改善。
(一)環境保護投入跨越式增長
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環境狀況變化,我國環境保護投入不斷增長,特別是從“十五”時期開始,國家積極拓寬環境保護投資渠道,提高資金保障水平,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有力推動了環境保護工作全面開展。
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大幅提升。80年代初期,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每年為25-30億元,到80年代末期年度投資總額超過100億元,“九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1010億元,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首次突破1%。“十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2565億元,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37%;“十一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7612億元,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84%;“十二五”期末,投資總額達到8806億元,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28%。
2017年,我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9539億元,比2001年增長7.2倍,年均增長14.0%。其中,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6086億元,增長8.3倍,年均增長14.9%;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682億元,增長2.9倍,年均增長8.9%;當年完成環境保護驗收項目環境保護投資2772億元,增長7.2倍,年均增長14.1%。
(二)林業生態建設效果顯著
林業投資持續增加。2017年,全國林業投資完成額為4800億元,比2012年增長43.6%。其中,生態建設與保護投資2016億元,增長25.7%;林業支撐與保障投資614億元,增長175.6%;林業產業發展投資2008億元,增長144.6%。
植樹造林工作成果豐碩。2018年,全國完成造林面積707萬公頃,比2000年增長38.5%;其中,人工造林面積360萬公頃,占全部造林面積的50.9%。2019年2月英國《自然·可持續發展》雜志上發表的一篇
論文指出,從2000年到2017年全球新增的綠化面積中,約四分之一來自中國,居全球首位,其中的貢獻主要來自于中國巨大的人工造林面積。
森林覆蓋率不斷提高。根據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09-2013年)結果,全國森林面積2.1億公頃,森林覆蓋率21.6%,森林蓄積151.4億立方米。與第一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1973-1976年)相比,森林面積增加0.9億公頃,森林覆蓋率提高8.9個百分點,森林蓄積增加64.8億立方米。
(三)自然生態保護不斷加強
自然保護區迅速增加。2017年,全國自然保護區達2750個,比2000年增加1523個;自然保護區面積14717萬公頃,比2000年增長49.9%。
濕地保護體系逐步形成。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以濕地自然保護區為主體,濕地公園和自然保護小區并存,其他保護形式為補充的濕地保護體系。2013年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顯示:全國濕地總面積5360萬公頃,濕地率5.6%。納入保護體系的濕地面積2324萬公頃,濕地保護率達43.5%。與2003年首次濕地資源調查結果同口徑相比,濕地面積減少340萬公頃,減少8.8%;受保護濕地面積增加526萬公頃,濕地保護率提高13.0個百分點。
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持續加大。2017年,全國累計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2584萬公頃,比2000年增加4488萬公頃;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590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5%。
荒漠化沙化趨勢逐年好轉。根據第五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監測結果,截至2014年,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261.2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27.2%;沙化土地面積172.1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17.9%。與1999年完成的第二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監測結果相比,全國荒漠化土地面積減少6.2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減少2.2萬平方公里。自2004年第三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監測以來,連續三次監測結果均顯示荒漠化沙化面積呈持續縮減趨勢。
三、污染防治強力推進,治理成效日益彰顯
70年來,我國污染防治意識逐步加強,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陸續制定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環境污染防治力度不斷加大,防治成效日益顯現,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和明顯改善。
(一)主要污染物減排效果不斷顯現
污染減排既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標,也是改善環境質量、徹底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1986年國家出臺了《關于防治水污染技術政策的規定》,明確提出“對流域、區域、城市、地區以及工廠企業污染物的排放要實行總量控制”,成為我國污染總量控制制度的起源。“九五”期間,首次制定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對12項污染物指標實行排放總量控制,并層層分解落實,以排污申報登記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等為抓手,大力推動總量控制計劃的全面實施。
“十五”期間,污染減排形勢十分嚴峻。我國開始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納入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對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等6種主要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目標。2005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549萬噸,比2000年增長27.8%。
“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我國
節能減排工作進入了新階段。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大措施,加快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和燃煤電廠脫硫設施等治污減排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污水處理收費、脫硫電價等有效政策措施,污染減排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10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85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238萬噸,比2005年分別下降14.3%和12.5%,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
“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將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擴大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種主要污染物,提出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減少8%、10%、8%、10%的約束性目標。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2224萬噸,氨氮排放量230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萬噸,分別比2010年下降12.9%、13.0%、18.0%和18.6%,均超額完成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十三五”規劃綱要繼續將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列為約束性指標。2018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2017年下降3.1%、2.7%、6.7%和4.9%,均完成2017年排放總量降低目標。
(二)大氣污染防治提速發力
2013年,國務院印發“大氣十條”,提出了10條35項綜合治理措施,重點行業整治、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機動車污染治理等全面推行。“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以上,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累計下降18%。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全面開展,“大氣十條”目標全面完成,全國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提高,藍天保衛戰成效顯著。
全國空氣質量逐年提高。2018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121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占35.8%,比2015年提高14.2個百分點。338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79.3%,比2015年提高2.6個百分點;重污染及以上天數比例為2.2%,比2015年降低1.0個百分點。
城市顆粒物濃度逐步下降。2018年,全國338個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7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8.4%;PM2.5年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2.0%;PM2.5未達標城市(基于2015年PM2.5年平均濃度未達標的262個城市)年平均濃度43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10.4%。
重點區域細顆粒物濃度顯著下降。2018年,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了48%、39%和32%。
北京市PM2.5大幅下降,從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
溫室氣體排放大幅降低。2018年,中國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較2005年降低45.8%,提前完成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標,為實現中國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峰并爭取盡早達峰奠定了堅實基礎。
酸雨區面積明顯減少。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南-云貴高原以東地區。2018年,全國酸雨區面積約53萬平方千米,占國土面積的5.5%,比2013年降低5.1個百分點,酸雨區面積呈逐年減小趨勢。
(三)水污染防治穩步推進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陸續頒布了《水污染防治法》《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等一系列法規和標準,制定并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計劃,發布“水十條”,出臺《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通過水陸統籌、河海兼顧,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良好。
地表水水質總體向好。2018年,全國地表水1935個水質斷面(點位)中,Ⅰ~Ⅲ類比例為71.0%,比2016年上升3.2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為6.7%,比2016年下降1.9個百分點。
河流水質不斷改善。2017年,全國24.5萬千米的河流水質狀況評價結果顯示,全年Ⅰ~Ⅲ類水質河長占78.5%,Ⅳ~Ⅴ類水質河長占13.2%,劣Ⅴ類水河長占8.3%。其中,Ⅰ~Ⅲ類水質河長比例比2016年上升2.1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河長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
湖泊水質有所改善。2017年,全國123個湖泊共3.3萬平方公里水面水質評價結果顯示,全年總體水質為Ⅰ~Ⅲ類的湖泊有32個,Ⅳ~Ⅴ類湖泊67個,劣Ⅴ類湖泊24個,分別占評價湖泊總數的26.0%、54.5%和19.5%。其中,Ⅰ~Ⅲ類水質湖泊占比較2016年上升0.9個百分點。
近岸海域水質穩中向好。2018年,全國近岸海域417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中,達到國家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的監測點占74.6%,三類海水占6.7%,四類、劣四類海水占18.7%。其中,一、二類海水占比較2016年上升1.2個百分點,四類、劣四類海水占比上升2.4個百分點。
(四)土壤污染防治逐步開展
土壤污染防治政策陸續發布。2016年,國務院印發“土十條”,是我國土壤污染治理的首個綱領性文件,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之后陸續出臺了《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農用地土壤管理辦法(試行)》《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2018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認真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
試點項目,并規定每十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普查。
首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面開展。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國開展了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全國土壤總的超標率為16.1%,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大力實施。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2018年,全國固體廢物進口總量2263萬噸,較上年減少46.5%;嚴厲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清廢行動2018”掛牌督辦的1308個突出問題中1304個完成整改;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存在問題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在2018年全部完成整改,凈土保衛戰有序穩步推進。
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城鄉生活環境質量不斷提升
70年來,我國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經歷了從零起步到迅速發展的過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力度的持續加大,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速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日益改善。
(一)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水平顯著提升
環境基礎設施投資[1]快速增長。2017年,我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6086億元,比2001年增長8.3倍。其中,燃氣投資567億元,增長5.9倍;集中供熱投資778億元,增長7.6倍;排水投資1728億元,增長6.1倍;園林綠化投資2390億元,增長12.2倍;市容環境衛生投資623億元,增長9.8倍。
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持續提高。2017年,城市污水處理率為94.5%,比2000年提高60.2個百分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7.7%,提高39.5個百分點[2];用水普及率98.3%,提高34.4個百分點;燃氣普及率96.3%,提高50.9個百分點;集中供熱面積83.1億平方米,增長6.5倍;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為40.9%,提高12.7個百分點;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4.0平方米,增長2.8倍。
(二)農村人居環境逐步改善
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開展村莊環境整治,重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推動農村家庭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日益得到改善。
2017年,全國建制鎮污水處理率49.4%,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51.2%,供水普及率88.1%,燃氣普及率52.1%。全國鄉污水處理率17.2%,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23.6%,供水普及率78.8%,燃氣普及率25.0%。全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81.7%,比2000年提高36.9個百分點。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國人民的不懈努力奮斗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突出成績和長足進步,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形勢依舊嚴峻,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和挑戰,生態文明建設正處于關鍵期、攻堅期和窗口期,我們一定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美麗中國,開創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
注:[1]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包括城市和縣城環境基礎設施投資。
[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與2001年相比,提高39.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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