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世界銀行集團發布了《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19》,總結了碳定價機制(包括
碳稅和
碳市場)在全球的進展與現狀。本文將依據世行報告的內容,歸納總結碳定價機制2018年以來在全球的進展,并對中國碳定價機制的發展完善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碳定價機制全球進展情況
(一)碳定價機制作為一項有效的減排手段正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運用
在向聯合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的185個國家中,96個國家聲明正在計劃或者考慮使用碳定價機制作為其實現國家自主貢獻承諾的工具。這些國家的
碳排放總量占全球排放的55%。截至2019年4月1日,全球已有57個不同的碳定價機制,其中28個為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9個為碳稅機制。這些碳定價機制覆蓋了全球46個國家以及28個地區近11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排放,約占世界溫室氣體排放的20%。
2018年至2019年4月間,全球范圍內新增11個碳定價機制,如表1所示,新增碳定價機制多數在發達國家。2018年6月21日,加拿大正式通過了《Greenhouse Gas Pollution Pricing Act》(《溫室氣體污染物定價法案》)。在該法案下,加拿大聯邦政府設定一個基本目標,各省及地區可根據各自發展特征,自主選擇碳定價機制。同時聯邦政府建立了一套碳定價系統——The Federal Backstop System,對化石燃料征收碳稅以及將相關行業納入碳市場。各省和地區可直接采用政府制定的碳定價系統,或選擇自行開發。加拿大國內各省原有碳定價機制若能滿足聯邦政府的排放基本目標,則可以繼續使用原先的碳定價機制。例如魁北克省碳市場滿足聯邦政府的排放基本目標,則可以繼續沿用碳市場;而其他尚未實施碳定價機制的省,可根據省內情況自行開發碳定價機制,因此加拿大四省在2019年推出了5個碳定價機制,再加上2個國家層面的碳定價機制,加拿大全境共貢獻了7個碳定價機制,占全球11個新增碳定價機制的大多數。
表1:2018.01-2019.04全球新增碳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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