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控排企業還是剛入碳圈的新人,接觸
碳盤查和
碳核查兩個概念時,總會混淆,更有甚者將
碳盤查說成碳排查。下面小編就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這兩個概念的區別吧。
碳盤查是以政府、企業等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各環節直接或者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也可稱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一般來說,碳盤查時需要計算排放的溫室氣體主要是《京都議定書》中要求的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由于這六種溫室氣體產生的溫室效應的強弱各不相同,習慣上人們以二氧化碳作為參照氣體,把氣體氣體產生的溫室效應折算成同樣溫室效應的二氧化碳的量,然后進行統計。
碳核查是由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對企業的碳盤查報告進行審核并出具核查報告或聲明的過程即是碳核查。
核算對象不完全相同。雖均是產生溫室氣體排放的企業,但碳盤查的企業范圍更廣,只要有溫室氣體排放,無論排放量多少,均可以納入碳盤查的工作范圍。但碳核查的對象僅指納入國家要求控排和
碳交易的企業,即2013至2018年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工作時間不同。碳盤查是企業的自主行為,企業可以在任何時間委托咨詢機構對其某一時間段內的
碳排放情況進行核算,提出整改意見。但碳核查是企業的被動行為,政府根據自身的工作需求,在指定的時間委派具有資質和公信力的第三方完成指定發電時間段的碳核查工作,包括企業組織邊界內
碳排放源的識別、數據收集、核算、查漏補缺、澄清和報告等一系列碳核查工作。也就是說主導對象不同,碳盤查的主導對象是企業,企業有權決定如何開展碳盤查的相關工作。但是碳核查的主導對象,大可說是國家相關主管部門,也可說是發改委委派的第三方主導碳核查的具體工作,企業只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工作目的不同。碳盤查的主要目的是企業基于自身生產和發展的考慮,摸清自身的排放水平,進行相應整改,達到國家政策要求,挖掘
節能減排潛力,甚至在能力建設完備的情況下進行碳資產的運作。碳核查是由專業的第三方協助完成控排企業的摸底核算工作,以幫助國家掌握大數據情況,為全國
碳市場的建設提供數據和決策支撐,為實現國家
碳減排目標打好基礎。
再說說預核查工作,由咨詢機構指導控排企業完成的核查前準備工作,時間設置在臨近正式碳核查之前,落實碳盤查結束后的整改要求,并根據政府和第三方提出的最新核查要求,準備符合要求的核查材料和排放報告。
歸根結底,碳盤查是企業的主動自愿并由自己支配的內審行為,碳盤查的結果只對企業內部負責并公開。預核查也是企業主導,但是只為碳核查服務,針對性更強。碳核查相當于由外部驅動力主導的企業配合的外審行為,企業必須對外發布經核查和確認無誤后的碳排放結果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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