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辦案過程中,如果發現疑似環境損害,我們就可以向
專家咨詢,或者請
專家到現場進行指導;有鑒定需要的還可以委托實驗室專家,解決了尋找鑒定機構的麻煩。”浙江省臺州市天臺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婁軍輝說。
在公益訴訟開展過程中,怎樣更有效地調查取證,特別是對環境損害類案件,如何勘驗檢查和司法鑒定,一直是機關工作的難點。為破解這一難題,日前,浙江省檢察院聯合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成立了全國首家公益訴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聯合實驗室,給出了解題的“浙江藍本”。
環境損害類案件普遍存在取證難、司法鑒定難
自2017年7月起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浙江檢察機關已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在全國率先建立全省三級檢察機關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率先出臺服務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意見,積極推進生態修復;率先發布全國首個公益訴訟白皮書。2018年,浙江檢察機關全年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551件,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3263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
在數千件案件辦理過程中,取證難成了最大的阻力。“此前,杭州臨安曾發生一起非法處置危廢案件,但因檢察機關缺乏專業鑒定技術,幾經波折,最終在生態環境部門的幫助下才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浙江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去年3月,執法部門在一處毗鄰居民生活集聚區的山腳下,發現危險廢物及疑似危險廢物共計70.45噸。接到線索后,臨安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但在審查批捕階段,由于受制于專業鑒定技術瓶頸,致使證據不足,檢察機關一開始只能作出存疑不捕決定。在此關鍵時刻,生態環境部門派出專業環境監測技術團隊前來馳援,成功獲取有毒有害土壤檢材,并從中檢出危化成分,為司法鑒定提供了扎實可靠的結論。拿到關鍵性證據后,公安機關據此再次提請批準逮捕,檢察機關依法作出批捕決定,并對相關責任人提起公益訴訟。最終,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得以恢復,幾名當事人也均受到法律嚴懲。
“在公益訴訟辦案中,技術檢測和鑒定居于初始性、基礎性地位,對于發現線索、形成案件、界定權益和提起訴訟具有決定性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說,為解決嚴重制約環境公益訴訟長遠發展的鑒定難問題,最高檢黨組強調要與生態環境部等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配合,推動建立一批省級院層面的生態環境、食品藥品類公益訴訟司法鑒定、檢測實驗室和分市院層面的簡易快速技術檢測室。
為此,浙江省檢察院去年就分別聯合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等出臺意見,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協作,今年更是進一步聯合省生態環境廳,成立了公益訴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聯合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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