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雙碳”目標法治保障深化綠色金融發展
實現“雙碳”目標,需要完善的法治引領護航。當前,我國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構建完成,“但還缺少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基礎性規則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專門立法。”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建議,從“碳法規”“碳法律”“碳法治”三個層面協同發力,以法治的力量推進“碳治理”落地見效。
深化綠色金融發展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保障。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張奎建議,發展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加快綠色保險、綠色發展基金、
碳金融等市場發展與產品創新,完善金融產品標準,推動相關金融業態規范化、規模化發展。進一步優化綠色低碳產業股權融資環境,加大力度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領域科創企業的股權融資。
民盟中央在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
會議提交的書面發言中建議,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應不斷擴大金融科技運用的廣度和深度,包括綠色資產識別、數據與量化、認證與溯源、風險與能效管理、信息披露與共享平臺等。
ESG是綠色金融管理的重要支柱。全國政協委員、東亞銀行聯席行政總裁李民斌建議,金融機構應積極踐行ESG理念,支持中小企業和綠色
新能源企業發展,為國家高質量發展提供可持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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