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能被視為21世紀最具發展潛力的
清潔能源。2019年1—3月,韓國、歐盟和日本陸續發布了氫能領域的最新規劃。
一、韓國政府出臺《氫能經濟發展路線圖》
2019年1月,韓國政府發布《氫能經濟發展路線圖》,希望以氫燃料電池汽車和燃料電池為核心,把韓國打造成世界最高水平的氫能經濟領先國家,到2040年創造出43萬億韓元的年附加值和42萬個就業崗位。為實現上述目標,韓國政府將重點在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氫能發電,氫氣生產、存儲和運輸,安全監管等方面采取措施。
韓國政府認為,發展氫能經濟能夠減少溫室氣體和細顆粒物排放,幫助實現能源多元化,降低海外能源依存度;能夠在交通運輸領域(汽車和船舶制造)和能源領域(氫能發電)創造新市場和新產業;氫氣生產、存儲、運輸、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能夠帶動其他相關產業,培育一批中小企業和骨干企業,成為國家未來增長引擎。
因此,2018年8月韓國政府將“氫能產業”確定為三大創新增長戰略投資領域之一。9月,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成立氫能經濟推進委員會,并著手制定《氫能經濟發展路線圖》(以下簡稱《路線圖》)。2019年1月,經過跨部門協商,文在寅總統正式發布該《路線圖》,宣布韓國將大力發展氫能產業,引領全球氫能市場發展。
《路線圖》的愿景是以氫燃料電池汽車和燃料電池為核心,將韓國打造成世界最高水平的氫能經濟領先國家。具體來說:到2040年,使韓國氫燃料電池汽車和燃料電池的國際市場占有率達到世界第一;使韓國從化石燃料資源匱乏國家轉型為清潔氫能源產出國。韓國政府提出,如果該路線圖順利落實,到2040年可創造出43萬億韓元的年附加值和42萬個就業崗位,氫能產業有望成為創新增長的重要動力?!堵肪€圖》主要涉及氫能產業發展五大領域。
(一)氫燃料電池移動出行
目標:到2040年,累計生產620萬輛氫燃料電池汽車,建成1200座加氫站。
(1)到2040年,使氫燃料電池汽車累計產量達到620萬輛。
其中,290萬輛面向韓國國內市場,330萬輛用于出口,包括氫燃料電池轎車、氫燃料電池巴士、氫燃料電池出租車、氫燃料電池卡車。
在氫燃料電池轎車方面,目前韓國的累計產量為1800輛,政府計劃到2022年將累計產量提升至8.1萬輛,其中6.5萬輛面向韓國國內市場,1.6萬輛用于出口,并使膜電極組件、氣體擴散層等主要零部件的國產化率達到100%。到2025年,建成年產量達10萬輛的生產體系,屆時氫燃料電池轎車售價有望降至目前的一半,即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9萬元)左右,基本與燃油車
價格持平。
在氫燃料電池巴士方面,韓國計劃2019年在7個主要城市推廣35輛氫燃料電池巴士,到2022年增至2000輛,到2040年進一步增至4萬輛。在氫燃料電池出租車方面,將于2019年在首爾地區進行試運行,到2021年推廣至主要大城市,力爭到2040年達到8萬輛。
在氫燃料電池卡車方面,將于2020年啟動研發及測試,到2021年推廣至垃圾回收車、清掃車、灑水車等公共領域,其后逐步擴大至物流等商業領域,力爭到2040年達到3萬輛。
(2)到2040年,建成1200座加氫站。
目前,韓國共有14座加氫站,計劃到2022年增至310座,到2040年進一步增至1200座。為此,韓國政府將:在加氫站取得經濟效益前為其提供設備安裝補貼,并考慮新設加氫站運行補貼,為加氫站的設立和發展提供財政支持;將加強與SPC集團合作,將現有的液化石油氣(LPG)加氣站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轉換為可加氫氣的融復合加氣站;將放寬選址、距離等方面的限制,允許在城市中心區和公共辦公區等主要城市中心地帶建設加氫站;制定司機自助加氫方案;充分利用“監管沙盒”制度,放寬管制以積極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氫能產業投資。
(二)氫能發電
目標:到2040年,普及發電用、家庭用和建筑用氫燃料電池裝置。
(1)到2040年,普及發電用氫燃料電池裝置,使其總發電量達到15吉瓦(相當于韓國2018年全年發電總量的7%~8%)。具體為:2019年上半年,根據可再生能源證書(RenewableEnergyCertificates,RECs,又稱為
綠色標簽、可交易再生能源證書,是一種可以在市場上交易的能源商品,代表著使用清潔能源發電對環境的價值。它借用市場機制對使用者進行補貼,鼓勵
綠色能源應用)制度中規定的標準,新設氫燃料電池發電專用補貼,確保投資的穩定性;到2022年韓國國內氫燃料電池總發電量應達到1吉瓦,實現規模經濟;到2025年氫燃料電池發電裝置安裝費用應下降65%,發電價格應下降50%,與中小型液化天然氣裝置發電價格持平。
(2)到2040年,普及家庭用及建筑用氫燃料電池發電裝置,使其總發電量達到2.1吉瓦。韓國政府還考慮,強制要求公共機構和新商業建筑安裝氫燃料電池發電裝置。
(3)開發用于大規模發電的氫燃氣輪機技術,力爭2030年后通過驗證并啟動商業化。
(三)氫氣生產
目標:到2040年,使氫氣年供應量達到526萬噸,每公斤價格降至3000韓元(約合人民幣17.7元)。
(1)氫能經濟發展早期將以“副產氫”和“氫提取”為主要方式制備氫氣。“副產氫”是指在石油化工等工業生產過程中收集并利用作為附屬產品的氫氣,其年產量可達5萬噸,相當于25萬輛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年度用氫量。對此,韓國要擴建相關基礎設施。“氫提取”是指在天然氣供應鏈上建設大規模的基地型氫氣生產基地,在有需求的地區建設中小規模的氫氣生產基地。對此,韓國要實現氫氣提取裝置的國產化并提高提取效率,包括采用生物質等多種氫提取方式。
(2)建立海外生產基地,穩定氫氣生產、進口和供需。
(四)氫氣存儲和運輸
目標:構建穩定且經濟可行的氫氣流通體系。
(1)通過多樣化存儲方法(如高壓氣體、液體、固體),提高儲氫效率。
(2)放寬對高壓氣體存儲的相關規制,開發液化或液體儲氫新技術,使其具有極高的安全性且經濟可行。
(3)隨著氫氣需求的增長,加大對管式拖車及輸氫管道的利用。通過使用輕型高壓氣態氫氣管式拖車降低運輸成本,并建設連接整個國家的氫氣運輸管道。
(五)安全保障
目標:構建全流程安全管理體系,營造氫能產業發展生態系統。
(1)確保氫能經濟的穩定發展。主要措施包括:在氫能生產、存儲、運輸、使用的全過程構建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提高國民信賴度;制定氫能安全管理專門法令;按照國際標準制定及修訂加氫站安全標準;設立氫能安全評估中心;設立氫能安全體驗館,向國民推廣普及氫能安全指南及正確的安全信息。
(2)提高氫能技術競爭力并培養核心人才。主要措施包括:制定相關部門共同執行的氫能發展技術路線圖;培養氫能安全管理和核心技術開發專業人才;2030—2040年間,提議15項以上氫能相關國際標準,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3)完善支撐氫能經濟發展的法律基礎。對此,韓國將于2019年制定《氫能經濟法》,為促進氫能經濟發展奠定法律基礎。
(4)培育氫能中小企業和中型企業。對此,政府將支持氫能技術開發,增加相關設備投資與維護費用支持。
(5)構建促進氫能經濟發展的跨部門推進體系。主要措施包括:組建國務總理主持的“氫能經濟促進委員會”;成立氫能經濟專業振興機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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