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系統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不足?怎樣提升系統清潔能源消納能力?
系統消納清潔能源能力不足,主要體現在系統的調節能力無法滿足清潔能源發電出力與實際用電負荷需求之間的差異性。實際中,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出力具有較大的波動性,在時段分布上與用電負荷存在較大差異,如,風電一般夜間出力較大,但此時用電負荷較小;光伏發電出力在傍晚快速減小,但此時實際用電負荷正迎來晚高峰。水電出力受來水情況影響,汛期出力較大而枯期出力有限。此外,核電考慮到經濟性與安全性,一般承擔系統基荷,很少參與調峰。在以上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系統的實際調度運行面臨較大困難,調節能力成為決定清潔能源消納水平的關鍵。
提升系統的清潔能源消納能力,重點在于挖掘調峰潛力,提升系統的調節能力,直接途徑包括新建抽水蓄能電站、氣電、大型龍頭水電站等靈活性調節電源以及儲能電站等。同時,我國“三北”地區供熱機組與自備電廠機組規模較大,可以通過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引導自備電廠參與系統調峰等方式,提升系統的調節能力。此外,在實際調度運行過程中,應當核定火電機組的最小技術出力率和最小開機方式,確保調峰能力得到充分利用。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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